標的名稱 | ****廣場戶外T型廣告位經營權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36.45 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4-07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3-17 |
標的所在地區 | **市>市轄區>**區 | 資產類別 | 特許經營權 |
標的名稱 | ****廣場戶外T型廣告位經營權 | ||
轉讓底價 | 36.45 萬元 | ||
特許經營權類型 | 廣告 | 特許經營權證照號 | - |
特許經營項目所在地 | ****廣場 | 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 | 5年 |
特許經營權經營范圍 |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廖老師 | 聯系電話 | 023-****9509、****9527 |
周邊配套情況 | - | 公共交通設施情況 | - |
轉讓方名稱 | **** | |||
行為批準機構 | ****財政局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該項目掛牌價格為5年期經營權出讓底價。 二、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s://www.****.com/help/)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保證金到**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四、為保護出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出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出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五、意向受讓方需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出讓的標的僅為廣告位經營權,不包含廣告位設施、廣告牌點位位置、設施現狀、規格類型、周邊環境、行道樹可能造成的影響等)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發布的商業廣告內容應符合《中華人民**國廣告法》和《**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后決定是否受讓,并按照國家規定和出讓合同的相關約定使用,自行承擔相應風險。公告期間意向受讓方若需實地踏勘,可聯系出讓方銜接相關事宜。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為由放棄受讓、拒簽出讓合同或拒付履約保證金,否則將視為違約。 七、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經營權出讓剩余價款一次性支付至**聯交所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出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八、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聯交所服務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聯交所交易服務費:按成交價的3%收取。 九、廣告位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廣告位發布審批手續費、制作費、安裝費、維修費、維護費、電費等)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需出讓方名義繳納的以出讓方名義繳納)。 十、標的在簽訂出讓合同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讓方已付清全部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由出讓方負責移交給受讓方。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出、受讓雙方在出讓合同中自行約定,出讓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計算。 十一、若因國家、**市和**區的工作安排需投放公益廣告的,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不抵減出讓價款。 十二、出讓期間所有涉及的行政許可及其他審批手續均由受讓方負責申報、辦理并承擔全部費用。 十三、受讓方經營范圍****政府規劃,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標的出讓期間因經營者自身原因違法造成的處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十四、出讓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上級部門要求等不可抗力原因,出讓方可提前終止出讓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五、該經營權未經出讓方同意不得轉讓。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9.0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交易所****公司渝西分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李老師 | 聯系電話 | 023-****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