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項目基本信息
企業基本信息
建設單位名稱: 建設單位代碼類型: 建設單位機構代碼: 建設單位法人: 建設單位聯系人: 建設單位所在行政區劃: 建設單位詳細地址:
**** | |
****5300MA51637P7A | 后永杰 |
沙靖程 | **省**市**縣 |
都楊鎮牛遠村 |
建設項目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項目代碼: 項目類型: 建設性質: 行業類別(分類管理名錄): 行業類別(國民經濟代碼): 工程性質: 建設地點: 中心坐標: ****機關: 環評文件類型: 環評批復時間: 環評審批文號: 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排污許可批準時間: 項目實際總投資(萬元): 項目實際環保投資(萬元): 運營單位名稱: 運營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編制機構名稱: 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編制機構代碼: 驗收監測單位: 驗收監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竣工時間: 調試起始時間: 調試結束時間: 驗收報告公開起始時間: 驗收報告公開結束時間: 驗收報告公開形式: 驗收報告公開載體:
****電廠“上大壓小”**工程2#機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
| |
2021版本:087-火力發電;熱電聯產(均含摻燒生活垃圾發電、摻燒污泥發電) | D4411-D4411-火力發電 |
| **省**市**縣 都楊鎮牛遠村 |
經度:112.27907 緯度: 23.12096 | ****環境保護部 |
| 2014-05-16 |
環審〔2014〕121號 | **** |
2023-03-29 | 527891 |
82713.42 | **** |
****5300MA51637P7A | ******公司 |
****0101MA59MGTG3F | ******公司 |
****0101MA59MGTG3F | 2023-11-30 |
| |
2024-12-05 | 2025-01-06 |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218 |
2、工程變動信息
項目性質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實際建設情況: 變動情況及原因: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規模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實際建設情況: 變動情況及原因: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2×660MW超超臨界凝汽式發電機組(1#、2#機組) | **2×660MW超超臨界凝汽式發電機組(1#、2#機組) |
1#機組尚未投入運行,本次僅對2#機組進行驗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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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工藝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實際建設情況: 變動情況及原因: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本工程所用燃料通過****電廠煤場,燃煤經廠內輸煤設施進入制粉系統制成煤粉送入鍋爐燃燒,并將鍋爐內處理過的除鹽水加熱成為超超臨界參數蒸汽,蒸汽在汽輪機中膨脹做功,帶動發電機發電,電能由輸電線路送給用戶,汽輪機排汽通過冷卻塔冷凝成水后送往鍋爐循環使用。 燃煤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S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系統脫硝后進入雙室五電場靜電除塵器,除塵后煙氣進入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塔脫硫,脫硫煙氣由240米高煙囪排放。除塵器收集的粉煤灰由干除灰系統經封閉管道送至干灰庫暫存,爐渣由干式排渣機送入渣倉,脫硫石膏經脫水后送至脫硫石膏庫。干灰、爐渣、脫硫石膏全部綜合利用。 | 本工程所用燃料通過****電廠煤場,燃煤經廠內輸煤設施進入制粉系統制成煤粉送入鍋爐燃燒,并將鍋爐內處理過的除鹽水加熱成為超超臨界參數蒸汽,蒸汽在汽輪機中膨脹做功,帶動發電機發電,電能由輸電線路送給用戶,汽輪機排汽通過冷卻塔冷凝成水后送往鍋爐循環使用。 燃煤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煙氣經SCR(選擇性催化還原法)脫硝系統脫硝后進入雙室五電場靜電除塵器,除塵后煙氣進入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塔脫硫,脫硫煙氣由240米高煙囪排放。除塵器收集的粉煤灰由干除灰系統經封閉管道送至干灰庫暫存,爐渣由干式排渣機送入渣倉,脫硫石膏經脫水后送至脫硫石膏庫。干灰、爐渣、脫硫石膏全部綜合利用。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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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或環保措施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實際建設情況: 變動情況及原因: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本工程采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工藝,不設旁路,不設GGH,設計脫硫效率不小于97%;鍋爐低氮燃燒(≤350mg/m3)基礎上實施SCR脫硝(不低于效率85%),NOX排放濃度≤52.5mg/m3。以尿素制氨作為還原劑。低低溫高效靜電除塵(前2電場采用高頻電源)和濕式電除塵,綜合除塵效率≥99.84%。工業廢水:本工程設置1套100m3/h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將全廠的工業廢水收集后集中處理后回用,廠內設置廢水儲存池3×3000m3+1×1500m3,容積合計約10500m3。含油廢水:本工程設置2套5m3/h的油水分離器,含油廢水經波紋板液/液相分離后回用。脫硫廢水:本工程設置1套20m3/h脫硫廢水處理裝置,脫硫廢水處理后用于煤場噴灑(灰渣全部綜合利用時)、灰場噴灑(綜合利用不暢時)。含煤廢水:含煤廢水主要包括輸煤系統地面沖冼水、煤碼頭地面沖冼水和初期雨水。含煤廢水先收集在煤場旁的2000m3煤水沉淀池,通過提升泵送至含煤廢水處理系統處理,然后回用于輸煤系統、煤碼頭沖洗及除塵用水。含煤廢水處理系統處理能力2×50m3/h(一用一備),沉淀的煤泥干化處理回收。循環冷卻水:本工程冷卻塔排水水質較好,可用于化學水系統補充水、脫硫工藝用水,剩余約20t/h冷****處理廠。生活污水:本工程設置2套10m3/h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后用于綠化、道路沖洗等,污泥定期交市政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采取必要的吸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灰渣分除、粗細分儲,全部綜合利用;脫硫石膏全部綜合利用。 | 本工程采用高效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選用高效脫硫除塵協同處理一體化技術,不設旁路,不設GGH,設計脫硫效率≥99.43%;低氮燃燒+SCR煙氣脫硝,以尿素制氨作為還原劑,每爐設置1套SCR反應系統,兩爐共用一氨氣制備系統,設計脫硝效率≥85%。以尿素制氨作為還原劑;每臺機組配置一套低低溫靜電除塵器,采用雙室五電場靜電除塵器,一、二電場采用高頻電源,三、四、五電場采用高頻+脈沖電源,除塵效率不低于99.932%。低溫靜電除塵器出口煙塵排放濃度≤20mg/Nm3,煙囪出口煙塵排放濃度不高于5mg/Nm3的排放要求。工業廢水:本工程廢水集中處理系統按2×660MW機組容量設計。設置總容積為6000m3的廢水儲存池(1座1000m3經常性廢水貯存池、1座1000m3非經常性廢水貯存池和2座2000m3非經常性廢水貯存池),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按1×100m3/h設計。含油廢水:本工程含油廢水采用移動式含油廢水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的廢水統一回收利用。脫硫廢水:本工程設置1套15m3/h脫硫廢水處理裝置,脫硫廢水處理后處理后一部分用于撈渣機用水,一部分用于采用高溫煙氣旁路蒸發處理,設計處理量2×3t/h,實現脫硫廢水零排放。含煤廢水:本工程****處理站對電廠和煤碼頭含煤廢水進行集中處理,共設2座煤水沉淀池,容積2000m3,設計處理量1×30m3/h含煤廢水處理系統設備。含煤廢水處理工藝采用“電子絮凝工藝”,處理后回用于輸煤系統沖洗水、碼頭沖洗水。循環冷卻水:本工程冷卻塔排水水質較好,全部用于除灰系統沖洗水、輸煤系統沖洗水、碼頭用水、脫硫工藝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處理站對廠區及煤碼頭生活污水進行集中處理,處理規模為2×5m3/h。采取必要的吸聲、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除冷卻塔區域聲環境保護措施改變,其余與環評一致?;以殖⒋旨毞謨?,全部綜合利用;脫硫石膏全部綜合利用。 |
靜電除塵一、二電場采用高頻電源,三、四、五電場采用高頻+脈沖電源,煙氣處理效率變高;脫硫塔內加托盤和除霧器,除塵效率和脫硫效率提高。工業廢水池容積變小,但是主廠區鋼板灰庫附近設置有事故池1座,容積為822.5m3,再加上現有的5000m3的非經常性工業廢水貯存池、1000m3經常性工業廢水貯存池和2號機組500m3機組排水槽,全廠事故廢水收集容積為7322.5m3,能夠滿足鍋爐化學清洗排水和空預器收集要求。含油廢水處理設施采用移動式,節約占地,便于維護管理。含油廢水處理措施變動可行,不會對外排放廢水,對環境的影響較小。根據水平衡測試報告,脫硫廢水水量為2.9m3/h,換算成滿負荷2號機組脫硫廢水水量為3.8m3/h,因此設置1套15m3/h脫硫廢水一體化裝置是合理的。輸煤系統沖洗水平均排放量13.5m3/h,并疊加碼頭初期雨水量,設置1×30m3/h含煤廢水處理裝置即可滿足要求。事故情況下,含煤廢水暫存在煤水沉淀池,能滿足6.2天含煤廢水貯存量,有足夠時間修復設備。實際建設過程中冷卻塔排水全部回用循環水系統或鍋爐補給水系統。目前冷卻水排水全部回用于循環水補水/鍋爐補給水處理系統,不需要外排。項目選用先進的設備機型,定崗人員減少,由環評的247人變為195人,生活污水產生量減少。冷卻塔因平面布置變化,有北側偏移至南側,仍能滿足(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北側4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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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實際建設情況: 變動情況及原因: 是否屬于重大變動: 是否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文件:
廠內設置廢水儲存池3×3000m3+1×1500m3,容積合計約10500m3、且具有相互倒池功能,設備故障時兼做事故水池。 柴油罐區設置實體圍堰、集水設施、油水處理裝置和可控制開閉的排水設施。 | 廠內設置廢水儲存池2×1000m3+2×2000m3,容積合計約6000m3、且具有相互倒池功能,設備故障時兼做事故水池。柴油儲罐設置有540m3圍堰,設置有污油池可以收集產生的含油廢水。主廠區設置有1座事故應急池,容積為822.5m3;碼頭設置設置4座初期雨水池。另外2#機組西側有500m3機組排水槽,事故情況下可以兼做事故應急池。煤場的2000m3的含煤廢水沉淀池,事故情況下可以兼做事故應急池,全廠總事故廢水收集容積為12094.5m3。 |
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未減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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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現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設的) 總體工程 總體工程(現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實際排放量 實際排放量 許可排放量 “以新帶老”削減量 區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減量 實際排放總量 排放增減量 廢水 水量 (萬噸/年) COD(噸/年) 氨氮(噸/年) 總磷(噸/年) 總氮(噸/年) 廢氣 氣量 (萬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噸/年) 氮氧化物(噸/年) 顆粒物(噸/年) 揮發性有機物(噸/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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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90.2 | 1320 | 0 | 0 | 90.2 | 90.2 | / |
0 | 281.05 | 2640 | 0 | 0 | 281.05 | 281.05 | / |
0 | 24.255 | 420.1 | 0 | 0 | 24.255 | 24.25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表1 水污染治理設施
序號 設施名稱 執行標準 實際建設情況 監測情況 達標情況
1 | 工業廢水處理設施 | **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中的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限值要求 | 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為1×100m3/h,采用絮凝→澄清→沉淀→過濾→中和的處理工藝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對工業廢水處理系統進、出口開展驗收監測 | |
2 | 脫硫廢水處理系統 | 硫化物、氟化物排放濃度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限值要求,鉛、砷、鎘、汞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1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 設置1套15m3/h脫硫廢水處理裝置,脫硫廢水處理后處理后一部分用于撈渣機用水,一部分用于采用高溫煙氣旁路蒸發處理,設計處理量1×3t/h,實現脫硫廢水零排放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對脫硫廢水處理后開展驗收監測 | |
3 | 含煤廢水處理設施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 | 1座設計處理量1×30m3/h的含煤廢水處理系統設備,處理工藝采用“電子絮凝工藝”。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對含煤廢水處理設施進、出口進行驗收監測 | |
4 | 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 總磷執行**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鐵、錳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沖廁、車輛沖洗水質要求,其余污染物項目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中城市綠化、道路清掃、消防、建筑施工水質要求。 | 建設1套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為2×5m3/h,生活污水→格柵→污水調節池預曝氣→初沉池→生物曝氣濾池→反沖洗水池→接觸消毒池→出水。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對生活污水處理后開展驗收監測 | |
表2 大氣污染治理設施
序號 設施名稱 執行標準 實際建設情況 監測情況 達標情況
1 | 2#機組廢氣處理處理設施 | 汞及其化合物和煙氣黑度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執行《關于印發的通知》(發改能源〔2014〕2093號)中關于東部地區**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要求。 | 煙氣經SCR脫硝裝置、五電場靜電除塵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設施處理后,通過240米煙囪排入大氣。 | 2023年12月7日、8日對2號機組開展驗收監測 | |
表3 噪聲治理設施
序號 設施名稱 執行標準 實際建設情況 監測情況 達標情況
1 | 噪聲控制措施 | 北側廠界噪聲晝間、夜間等效聲級均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區標準要求;東、南、西側廠界噪聲晝間、夜間等效聲級均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要求。 | (1)合理布置噪聲源的位置,使高噪聲源集中的區域如主廠房、鍋爐島遠離人員密集的廠前區,對于有明顯指向性的噪聲源,使噪聲源的指向背離廠界,調整建筑物的布局,使其能盡量阻斷噪聲傳播,能起聲屏障隔聲作用。 (2)合理選擇設備。設備定貨時,****制造廠家提出對設備限制噪聲的要求;合理確定設備的參數,避免設備裕量過大及調節共振的產生;合理選擇設備的結構,其結構符合空氣、液體動力學特性等。 (3)合理布置設備。對噪聲源強大的設備,集中布置在室內;盡量使不同的噪聲源相離較遠,避免產生共振;噪聲源建筑物(主廠房、水泵房、磨煤機間、空壓機房等)與防噪聲建筑物(集控室、主控室、計算機室、值班室等)分區布置。 (4)振動較大的設備基礎均采用獨立式布置;對于其它振動劇烈的設備,盡量加大設備基礎的自重,并將基礎設計成減振基礎,或加設減振膠墊或者采用彈簧基座,以減少振動的傳播。 (5)蒸汽管道、液流管道噪聲一般呈高頻噪聲,可實施隔聲包扎降低噪聲;煙風道設計中,布置合理、氣流通暢,以減少空氣動力噪聲。 (6)鍋爐風機采用吸隔聲板進行隔聲圍護。一次風機和送風機進風口安裝進風消聲器。 (7)爐后的引風機對兩側廠界噪聲超標影響最大,引風機考慮采用吸隔聲板進行隔聲圍護,盡可能降低引風機噪聲。 (8)除灰空壓機房進風口需安裝進風消聲器,采用隔聲門、隔聲窗。 (9)冷卻塔區域南廠界設置164.82m長,5m高的吸隔聲墻。 (10)部分室內集中布置泵及風機的輔助車間采取隔聲門、窗和進風消聲器等措施。 | 2024年11月11日、12日對廠界噪聲開展監測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設施
序號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表5 固廢治理設施
序號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1 | 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對固體廢物實施分類處理、處置,做到“**化、減量化、無害化”。除灰渣系統應采用灰、渣分除,干灰粗、細分儲方式,不得濕排?;?、渣和脫硫石膏立足于全部綜合利用,綜合利用單位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具備相應處理能力。綜合利用不暢時運至南坑灰場貯存,灰場的建設和使用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Ⅱ類場地要求。 | 粉煤灰、爐渣和脫硫石膏全部外賣綜合利用。建設單位與**市****公司、****公司簽訂粉煤灰、爐渣處置協議,建設單位與******公司簽訂脫硫石膏綜合利用。危險廢物目前已經與**市****公司簽訂處置協議。 灰場取消建設,本項目廠區主廠房東側**1個鋼板應急灰庫,庫容3×104m3,能滿足貯灰渣及石膏約1月,同時預留1個3×104m3鋼板應急灰庫建設用地空間。項目配有3個灰庫(每個有效容積3000m3)和2個100m3渣倉,能滿足灰渣的臨時貯存。本項目產生灰渣全部綜合利用,暫未占用鋼板應急灰庫庫容,應急鋼板應急灰庫可滿足2臺機組1個月灰渣存放,有足夠時間進行調配應對。 | |
表6 生態保護設施
序號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表7 風險設施
序號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1 | 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加強對脫硫、脫硝、除塵等系統裝置的運行管理。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應急預案,****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鄰近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機構等應急預案做好銜接,確保不對西江特別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產生不利影響,定期進行應急培訓和演練,有效防范和應對環境風險。設置足夠容量的應急事故水池,一旦出現事故,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 強化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制定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其配套文件,并于2024年7月9****環境局完成備案,備案編號445303-2024-0018-M。主廠區區域在鋼板應急灰庫共設置應急池1座,容積為822.5m3,再加上現有的5000m3的非經常性工業廢水貯存池、1000m3經常性工業廢水貯存池和2號機組500m3機組排水槽,全廠事故廢水收集容積為7322.5m3。 | |
5、環境保護對策措施落實情況
依托工程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環保搬遷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區域削減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生態恢復、補償或管理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功能置換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其他
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驗收階段落實情況: 是否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
6、工程建設對項目周邊環境的影響
地表水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地下水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環境空氣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土壤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海水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敏感點噪聲是否達到驗收執行標準:
7、驗收結論
序號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請核實該項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設或落實環境保護設施,或者環境保護設施未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者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控制要求 |
3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經批準后,該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建設單位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經批準 |
4 | 建設過程中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態破壞未恢復 |
5 |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 |
6 | 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環境保護設施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能力不能滿足主體工程需要 |
7 | 建設單位因該建設項目違反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被責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驗收報告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項、遺漏,或者驗收結論不明確、不合理 |
9 | 其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通過環境保護驗收 |
| 不存在上述情況 |
驗收結論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