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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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學源街1003-12號商鋪五年租賃權
項目編號:****
掛牌價格 6.00 萬元/年 | 出租面積 約63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1-1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2-06 |
出租標的地址 **市錢塘區 |
交易機構 注冊、報名、競價輔導請聯系 400-****-3939 |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若發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狀態 |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月23日到期)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取得不動產權證,為浙(2023)**市不動產權第****726號。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簡裝。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 4、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5、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6、出租方將視出租情況研****商鋪****商鋪的業態進行下一步招租工作。本次標的中的經營項目,與出租****商鋪存在同業競爭的風險。 7、此次交易采用動態報價(結果行權)方式,優先權行權規則如下: 結果行權:動態報價先由非優先權人競買方先按信息公告規定的方式在自由報價期及限時報價期(合稱“競價階段”,下同)進行競價,競價階段結束后競價產生最高報價人和最高報價(優先權人不參加競價階段的報價過程)。上述最高報價人可在競價階段最高報價的基礎上再報價一次(須不低于前述最高報價且在 600秒內完成報價),該報價為最終報價。報價結束后,由優先權人在下述規定時間內就最終報價表達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 (1) 若優先權人未在3600秒內行權,則報最終報價的競買方為受讓方。 (2) 若優先權人在3600秒內行權,則受讓方為優先權人。 動態報價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非優先權人競得自由報價及限時報價階段最高報價,即自由報價期+限時報價期(競價階段);第二階段為競價階段產生的最高報價人追加報價,即最終報價考慮期,用時至多600秒;第三階段為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即行權考慮期,用時至多3600秒。 特殊情形:如非優先權人競買方在第一階段均未產生報價的,則第二階段自然消滅,直接進入第三階段,該情形下的第三階段用時至多3600秒。優先權人在第三階段須行使優先權報價后方可成交,如優先權人未在第三階段行使優先權報價視為優先權人放棄競買。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 |
聯系人 | 丁老師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0571-****9270 |
聯系地址 | **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林街948號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6.00 萬元/年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不遞增 | 是否優先承租權情況 | 是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非限制性業態,但需出租方確認可實施。承租方應充分了解并掌握租賃房屋的土地性質、房屋用途、建筑結構及周邊環境等情況。不允許經營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環境等影響學生身體健康的項目。不允許經營餐飲項目(飲品、糕點等類除外)、歌舞廳、棋牌等娛樂性業態及傳銷等業態。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2萬元。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承租方已經知曉并確認:出租房屋所占土地屬綜合用地,非商業用地,****公司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和證件以達到可經營的法定許可,如因該事項引起的不利及損失,須由承租方自行協調解決、承擔,出租方應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征收合同未列出的項目及費用,但與使用該承租房有關的費用,除土地收益金外涉及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4、出租房屋經營所涉相關證****政府部門申報審批,辦理相關審批以達到可經營的法定許可為準,出租方予以配合相關工作,涉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未經出租方授權,不得****大學校名和?;盏纫磺挟a生誤導的文字、標識。 5、****商鋪店招和水電線路進行更新,且店招、門面裝修和內部裝修方案須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6、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 7、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4.20元/月,物業管理費與租金同期繳納。如遇學校調價,則做相應調整。 8、****商鋪內外衛生保潔、垃圾清運、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等工作。 9、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有關水電管理的規定,須在額定容量范圍內使用。如承租方需擴大用電容量,****管理部門提出 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并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水電費價格按現行價格收取,水費標準:4.4元/噸,電費標準:0.663元/度。如遇政府部門調價,則做相應調整。 10、出租房屋按騰退后的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11、商鋪內不允許使用明火。 12、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進行二次轉租。 13、出租標的目前處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承租,需原承租方騰退后才能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復雜性,如競得后25個自然日內交付的按租賃期順延處理,超過25個自然日的雙方協商處理。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如原承租方承租,承租方應當自競價成交后2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如超過20個工作日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14、標的的實際位置,以現場實地勘察為準。 15、項目咨詢電話:****9270。 16、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17、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18、本項目出租方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
租期 | 5年 |
有無免租期 | 無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方書面承諾自2020年1月1日起至競買報名截止日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執行標準:需提供書面《承諾函》)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4、與出租方有過合同糾紛的租戶不得參與此次招租。 5、意向方報名時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經營方案確認函》(執行標準:意向方須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數第三個工作日上午12:00前向出租方書面遞交商業計劃,內容包括且不限于運營經驗(提供合同、照片)、業態定位、運營方案、營銷模式,如出租方認為相關證明資料仍不能有效證明的,可要求意向方進一步提供證明材料,經出租方審核同意后取得《經營方案確認函》)。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3.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浙交所在項目成交后將立約保證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賬戶(不計息),并按出租方書面通知函辦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最多**24個周期。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0個周期,已**0個工作日 |
遴選方式 | 動態報價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競買方,則**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按照24個延期周期數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合格競買方,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劉先生 | 電話 | 400-****-3939 |
傳真 | | 郵箱 | |
地址 | **省**市上****東路332號**國際4號樓18層 | 網址 | www.****.com |
附件(6)
《授權委托書》 (7).docx下載預覽
《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 (7).docx下載預覽
《特別事項約定》 (7).docx下載預覽
《實地勘察證明》 (7).docx下載預覽
《合同樣稿》.doc下載預覽
《浙交匯意向方報名時所需文本》 (2).docx下載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