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購項目名稱 | 11.16操縱證券市場案全案指標及獲利審計服務項目 | ||
品目 | 服務/商務服務/審計服務 | ||
采購單位 | **** | ||
行政區域 | 市轄區 | 公告時間 | 2025年01月15日 17:23 |
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 沐學文、姚劍萍、羅丹 | ||
總成交金額 | ¥3.000000 萬元(人民幣) | ||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 |||
項目聯系人 | 李工 | ||
項目聯系電話 | 0562-****170、182****7204 | ||
采購單位 | **** | ||
采購單位地址 | ******開發區華山大道 | ||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 183****0310 | ||
代理機構名稱 | **** | ||
代理機構地址 | **市**大道綠源大市場二期20#樓 | ||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 0562-****170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中小企業聲明函.pdf |
一、項目編號:****(招標文件編號:****)
二、項目名稱:11.16操縱證券市場案全案指標及獲利審計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普通合伙)
供應商地址:**省**市**區**路1號左岸名苑7幢8幢7-2404
中標(成交)金額:3.****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普通合伙) | 11.16操縱證券市場案全案指標及獲利審計服務項目 | 具體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 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要求、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約定、采購人的要求以及采購合同等相關約定承擔本項目。 | 按照采購人需求的標準執行 | 響應招標文件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沐學文、姚劍萍、羅丹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中標(成交)服務費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0.30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收到質疑函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法定質疑期內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再次提出的質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權不予答復。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監管部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
地址:******開發區華山大道
聯系方式:183****031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
地 址:**市**大道綠源大市場二期20#樓
聯系方式:0562-****17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工
電 話: 0562-****170、182****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