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省公共**交易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的通知
****中心,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招標投標指導協調工作牽頭部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中心,****發展局、財政金融局、****交通局、社會發展局:
現將《**省公共**交易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省發展改革委 ****財政廳 ****建設廳
****運輸廳 ****水利廳 ****農業農村廳
2024年11月21日
**省公共**交易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省遠程異地評標活動,推進評標專家**共享,促進公共**公平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辦法》《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策,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政府采購項目開展遠程異地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遠程異地評標是指招標人依托全省統一的公共**交易平臺及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在省內****委員會進行項目評標的活動。
第四條 屬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應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一)單項合同估算價5000萬元及以上施工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或采購預算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貨物項目、500萬元及以上服務項目;
(二)采用綜合評估(分)法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三)本地區評標專家**不足,所需專業的評標專家數量達不到抽取條件,無法滿足評標需要的項目;
(四)行政監督部門認為有必要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其他項目。
第五條 不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項目,招標人可自愿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第六條 屬于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項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一)技術復雜、專業性強、國家有特殊要求的項目;
(二)隔夜評標項目;
(三)省本級項目;
(四)國家有關部門對確定評標專家另有規定的。
第七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不得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八條 省發展改革部門**省有關行業行政監督部門統籌協調全省遠程異地評標活動,各設區市發展改革部門或招標投標牽頭部門**相關行政監督部門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遠程異地評標活動。
第九條 各級行政監督部門按項目監管職責,對遠程異地評標活動進行全程監督管理,依法依規處理投訴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條 ****中心負責建設和運維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加強技術保障,開展業務培訓。****中心應按要求,對本中心評標機位進行適配改造,納入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統一調度。
第十一條 遠程異地評標分為主場和副場。受****交易中心為主場,提供異地評****交易中心為副場,分別做好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的場內見證和服務保障工作。
第十二條 招標人負責組織實施遠程異地評標活動,對評標專家進行評價,配合行政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 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招標人根據本辦法決定項目采用遠程異地評標,****委員會成員數量、構成及專家專業需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為5人的,主場成員不超過兩人;為7人的,主場成員不超過三人;為9人及以上的,主場成員不超過總數的二分之一。
招****委員會成員,應在主場評標,計入主場成員數量。
第十四條 招標人通過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提出主場場地申請,由系統隨機分配主場評標機位。
第十五條 項目開標前2小時內,招標人通過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自動隨機抽取副場場地、評標機位和評標專家。抽取完成后,系統同步將場地和機位占用信息反饋主、副場。
副場數量原則上不超過三個。
第十六條 評標專家接到評標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確認。確認參加的,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CA數字證書,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評標場地并核驗身份。確認不參加的,系統繼續在該場地所在地抽取評標專家;抽取不成功,系統重新抽取副場場地、評標機位和評標專家。
第十七條 評標專家確認參加評標后,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評標或發現應當回避的,應立即取消確認。未取消確認,且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未到達評標場地進行身份核驗,按缺席處理。
出現取消確認或按缺席處理情形,系統自動在該場地所在地隨機補抽評標專家;補抽不成功,系統重新抽取副場場地、評標機位和評標專家。
第十八條 主、副場各****委員會成員身份核驗工作,統一保管其通訊工具,指引其至評標機位,依法依規提供相關技術協助和服務。
第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按規定設立負責人(組長)。負責人(組長)與其他成員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評標委員會成員應按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獨立、客觀、公正提出評審意見。
第二十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在評標過程中需溝通討論的,應通過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音視頻功能模塊、評標系統內部交互功能模塊或專用錄音電話進行。
第二十一條 需投標人澄清、說明或補正的,****委員會負責人(組長)通知投標人在線完成。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成員應使用電子簽名簽署個人評審表、評標匯總表和評標報告等文件,****委員會負責人(組長)下達結束指令、招標人確認后,方可離場。
第二十三條 評標結果需復核的,招標人應按規定組織開展復核。需重新抽取評標專家參與的,可優先從省本級專家中抽取。
第二十四條 主場負責統一管理項目全部電子文檔和相關音視頻資料。評標活動結束后,副場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將相關電子文檔和音視頻資料移交主場。招標人應按規定保存一套完整的項目交易資料,存檔備查。
第二十五條 招標人應按規定對評標專家進行評價。評標活動結束后,副場通過系統將對本場地評標專家的見證情況推送主場,主場匯總后反饋招標人。
第二十六條 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與省評標專家勞務費在線支付系統對接。評標活動結束后,系統自動計算費用并發起線上支付。招標人收到支付指令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線上支付。****中專家確需用餐的,由招標人負責提供工作餐。
第二十七條 發現遠程異地評標違法違規行為的,項目行政監督部門應及時查處,副場所在地行政監督部門應積極協助。
主、副場在見證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線索,應及時移交項目行政監督部門。
第四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八條 ****中心應建立健全省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應急處置預案。****中心應完善本地遠程異地評標應急處置制度,加強日常演練。
第二十九條 出現停電、第三方惡意攻擊、網絡故障、電子設備或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無法正常進行,系統運行服務機構、****中心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處置程序,及時解除故障。短時間內無法解除故障,應及時發布公告,協助招標人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十條 項目開標前,主場因不可抗力無法開展評標活動,且預計2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可延期開評標。副場因不可抗力無法開展評標活動,且預計2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招標人可通過系統重新抽取副場場地、評標機位和評標專家。抽取不成功,可延期開評標或轉為本地評標。
第三十一條 項目開標后,主場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評標,且預計4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可延期評標。
副場因不可抗力無法繼續評標,且預計4小時內無法恢復正常,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可通過系統重新抽取副場場地、評標機位和評標專家;抽取不成功,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可延期評標或轉為本地評標。轉為本地評標的,原主場評標專家繼續評標,其余所需評標專家通過系統隨機從本地抽取。
第三十二條 評標過程中,因代理機構工作人員、評標委員會成員誤操作,需技術處理進行流程回退的,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由系統運行服務機構協助處理。系統對回退操作全程留痕。
第三十三條 項目在當日未能完成評標,需轉為隔夜評標的,招標人應提出申請,主、副場合理安排場地,做好相關服務保障。
轉為隔夜評標后,主、副場可根據評標專家健康等因素,將相關情況轉告其家人,但不得透露項目任何信息。
第三十四條 評標過程中,因出現其他應急情形確需重新抽取副場場地、評標機位和評標專家,延期評標或轉為本地評標的,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可按本辦法規定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第三十五條 項目決定延期評標的,招標人應做好項目資料封存和保密,主、副場做好配合。各方不得泄露任何與評標有關的信息。恢復評標時,應按本辦法****委員會評標。
第三十六條 出現補抽評標專家替換原評標專家評標情形,原評標專家未接觸投標文件的,可直接離場;已接觸的,應簽署保密承諾書,待補抽的評標專家到達并完成身份核驗后,方可離場。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人,以及招標人、采購人委托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
本辦法****交易中心包含****交易中心的分中心。
第三十八條 單項合同估算價2億元及以上施工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或采購預算金額5000萬元及以上貨物項目、2000萬元及以上服務項目,鼓勵通過跨區域招標或提升交易場所層級招標的方式開展遠程異地評標。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省公共**交易遠程異地評標工作規程》(贛公管辦〔2020〕2號)同時廢止。
解讀材料:《**省公共**交易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