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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河大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第二標段-招標文件

發布時間: 2024年12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標單位
招標編號
招標估價
招標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代理聯系人
報名截止時間
投標截止時間
招標詳情
下文中****為隱藏內容,僅對千里馬會員開放,如需查看完整內容請 或 撥打咨詢熱線: 400-688-2000
相關單位:
***********公司企業信息
***********公司企業信息
****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第二標段-招標文件

遞交時間:2024-12-04 11:10

文件編號 投標資格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投標有效期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投標保證金金額 控制價(最高限價) 評標辦法 開標時間 開標地點 開標方式 資格審查方式 答疑澄清時間 是否延期 延期后開標時間 延期后開標地點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遞交時間
90天
10,000元 人民幣
最低評標價法

****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

第2標段:監理標段

招標文件

項目編號:****

下載

招標人:********執法局)

招標代理:****

二○二四年十二月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第2標段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已由****委員會文件汴發改城鎮〔2024〕162號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405-410200-04-01-414604),招標人為********執法局),建設資金為上級資金和地方配套,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對該項目進行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

2.2項目編號:****

2.3建設地點:**明倫街南四方坑周邊

2.4建設規模與內容:

(1)四方坑原自然調蓄空間恢復擴容9萬立方米;

(2)對周邊排水管網進行改造,建設排水管網1.2千米、雨水排水溝渠 2.3 千米:

(3)建設內環路、內**路、明倫街河大南門口段道路排水通道810米;

(4****泵站自動調控水量智能閘門1套;

(5****泵站排水分區內澇監測預警設備1套。

2.5總投資額:4989.39萬元

2.6招標范圍:

第2標段:本項目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及設備采購安裝階段、工程缺陷責任期(保修期)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

2.7工程質量:

第2標段: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質量驗收規范標準,達到交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2.8監理服務期限:

第2標段:隨工程總承包工期及缺陷責任期。

2.9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兩個標段。

第2標段:****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監理;

2.10 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2標段: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3、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須是本單位正式職工,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提供近三個月內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電子證明或查詢清單為準(新入職員工不足3個月的從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時間不得早于公告發布時間,****公司參加社會保險,一經查實取消其投標資格;

3.4、業績要求:

企業業績:企業須提供1項自2019年01月01日以來承擔的市政工程且單項工程投資額≥2500萬元項目監理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需提供網頁版中標公示、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完工)驗收報告,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項目總監業績:企業擬派項目總監須提供1項自2019年01月01日以來承擔的市政工程且單項工程投資額≥ 2500萬元項目監理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需提供網頁版中標公示、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完工)驗收報告,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項目總監業績不能和企業業績重復使用);

3.5、財務要求:

提供2021年、2022年、2023****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若公司成立時間不足3年,按實際成立年限提供審計報告,****公司****銀行的資信證明。

3.6、信譽要求:

(1)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期前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查詢渠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n/shixi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www.****.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對象:包含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

(2)投標人在**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列入“黑名單”的投標人禁止參與該項目投標需提供網上查詢截圖(查詢對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的相關信息);

3.8、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擬派項目總監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

3.9、企業近三年以來無重大質量問題、無重**全事故,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以及在參加本次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

3.10、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均可獲取。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應注冊成****交易中心網站會員并取得 CA 密鑰,憑 CA密鑰登錄**市公共**交易網(http://www.****.cn/kfggzy/)會員系統,按要求下載電子招標文件。投標人未按規定下載電子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

4.3獲取招標文件后,投標人請****交易中心網站登錄政采、工程業務系統,憑 CA密鑰登錄會員系統,在“組件下載”中下載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安裝包,并使用安裝后的最新版本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電子投標文件。

4.4請投標人時刻關****交易中心****公司CA密鑰推送消息;投標人可打****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cn/首頁“流程公開”里查詢招標文件。

五、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

5.1時間:2024年12月25日09時25分(**時間);

5.2地點:電子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cn/kfggzy/)會員系統中加密上傳。加密電子投標文件逾期上傳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6.1時間:2024年12月25日09時25分(**時間);

6.2地點:**市公共**交易信息網

6.3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投標人無需到現場提交原件資料、無需****交易中心現場參加開標會議;投標人應當在開標時間前,登錄遠程開標大廳,在線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進行投標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統解密時長默認為40分鐘,錯過解密時長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投標)。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標公告期限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市公共**交易信息網》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執法局)

地 址:**市八大街和**路交叉口向北200****機關綜合辦公樓

聯系人: 趙先生

聯系方式:0371-****3581

代理機構:****

地 址:**市**區**路28號院21號樓

聯 系 人:黃鏡清

聯系電話:186****8106

監督單位:****建設局

聯系電話:0371-****9565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

條 款 名 稱

編 列 內 容

1.1.2

招標人

招標人:********執法局)

地址:**市八大街和**路交叉口向北200****機關綜合辦公樓

聯系人: 趙先生

聯系方式:0371-****3581

1.1.3

招標代理機構

代理機構:****

地址:**市**區**路28號院21號樓

聯系人:黃鏡清

聯系電話:186****8106

1.1.4

項目名稱及標段名稱

項目名稱:****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

標段名稱:第2標段:****泵站排水分區雨水調蓄設施改造項目監理

1.1.5

建設地點

**市境內

1.2.1

資金來源

上級資金和地方配套

1.2.2

出資比例

100%

1.2.3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1.3.1

招標范圍

第2標段:本項目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及設備采購安裝階段、工程缺陷責任期(保修期)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

1.3.2

監理服務期限

隨工程總承包工期及缺陷責任期

1.3.3

工程質量

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質量驗收規范標準,達到交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

1.3.4

安全控制目標

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1.4.1

投標人資質條件和能力

詳見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要求

備注:投標人需對其提供的相關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1.4.2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不接受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

(8)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財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

(11****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2)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現場

√不組織

□組織,踏勘時間:

踏勘集中地點:

1.10.1

投標預備會

√不召開

1.10.2

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

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形式:登錄交易平臺提出

1.10.3

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

時間: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形式:交易平臺書面澄清

1.11

分包

不允許

1.12

偏離

不允許

2.1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在招標期間發出的招標文件補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圖紙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圖紙或補充文件的內容均以網站發布的內容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圖紙或補充文件在解釋順序方面優于該類文件之前的文件。當招標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圖紙或補充文件對同一內容表述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網站內容為準。

2.2.1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標截止時間

2024年12月25日9時25分(**時間)

2.2.3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的時間

自招標文件澄清在相關網站發布起,即默認為投標人收到

2.3.2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的時間

自招標文件修改在相關網站發布起,即默認為投標人收到

3.1.1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標有效期

投標截止時間起90日歷天

3.4.1

投標保證金

是否要求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

√要求,

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第2標段:大寫:壹萬元整 小寫:10000.00元

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銀行轉賬或電子保函

(投****銀行轉賬的方式繳納或電子保函,轉賬需備注“xxx項目xx標段保證金”,項目名稱過長可備注簡稱)。

2.1 銀行轉賬: 請 登 錄 開 封 市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信 息 網(http://www.****.cn/kfczgc/15732.jhtml),各潛在投標人應按照《保證金繳納綁定操作指南》進行操作,否則因此造成的后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2 電子保函: 根****交易中心《關于電子保函上線試運行的通知》投標人也可以電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標保證金,參加本項目 。具體操作詳見:

http://ww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電子平臺保函操作手冊)完成電子保函綁定業務后,下載“投標保函”替代附在電子投標文件中即可。

3、投標保證金的退還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投標人無需現場辦理退還手續,可自行查詢是否到賬。

4、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3.5.2

近年財務狀況說明

詳見招標公告“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5.3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來至今

3.5.4

近年完成的業績年份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不允許

3.7.3

簽章要求

按照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進行簽章

4.1

投標文件份數

電子投標文件: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壹份(在**市公共**交易網會員系統指定位置上傳)

4.2.2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電子投標文件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cn/kfggzy/)會員系統中加密上傳

4.2.4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5日9時25分(**時間)

開標地點: **市鄭開大道與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樓西B區(開標區)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投標人無需****交易中心現場參加開標會議。(系統解密時長默認為40分鐘,錯過解密時長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投標。)

5.2

開標程序

實行網上開標。

1、登陸**市公共**交易平臺解密投標文件。

投標人代表不到開標現場,應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前使用CA密鑰對其電子投標文件完成遠程解密。否則,投標人自行承擔其投標文件不能開標的責任。(系統解密時長默認為40分鐘,錯過解密時長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投標。)

2、因投標人原因造成投標文未解密的,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部分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開標會議可以繼續進行。一個標段解密的投標文件不足三家時該標段不再繼續進行。

3、開標會議結束,各投標人可在開標會議過程中至開標會議結束后5分鐘之內對開標會議開標過程涉及內容提出質疑,否則視為對開標過程涉及內容會議無異議。

提示:1.各投標人從參與項目開始至結束,應時刻關注電子交易系統中的項目進度和狀態,留意變更公告等內容,特別是項目開標后,評審小組向投標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報價要求等,投標人應自系統發出30分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內回復。錯過重要信息或超過30分鐘回復者,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2.相關不見面操作流程詳見“****交易中心-重要通知”。

3.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操作流程按**市公共**交易平臺不見面開標系統操作手冊。

6.1.1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組成。其中相關專業專家5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從**省綜合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

7.1

定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和數量推薦定標候選人。定標過程在招標人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10日內完成定標。

7.3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的形式:現金轉賬或電子保函。

注:出具電子保函有效截止期應為本項目竣工驗收證書頒發之日止。

履約擔保的金額:中標價的10%;

提交時間: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日內以現金形式轉至招標人指定賬戶或將電子保函遞交至招標人(需提供按時繳納履約擔保的承諾函,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日內未繳納的履約擔保的中標人視為自動放棄中標結果);

遞交人:中標單位。

履約擔保退還:①現金轉賬形式:竣工驗收證書頒發后15個工作日內原賬戶無息退。②電子保函形式:竣工驗收證書頒發后自動失效。

注意事項:如在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按合同約定,承包人發生相關違約行為,其違約金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剩余部分無息退還)或由擔保單位支付,當履約保證金或擔保金額不足以支付其違約金時,差額部分將從承包人合同金額中扣除。

10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10.1

監督單位

****建設局

10.2

最高投標限價

本項目設置招標控制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視為無效報價,按廢標處理。

監理標段招標控制價:

大寫:伍拾貳萬元整(小寫:520000.00元)(最終結算時以財政評審的工程**費為準進行計算。)

10.3

質疑或投訴

質疑(異議)、投訴統一實行線上提交。線上質疑(異議)、投訴通過登錄**市公共**交易系統(網址:http://www.****.cn/kfggzy/)按要求填寫質疑(異議)、投訴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

10.4

招標代理費用

參照《**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豫招協[2023]002號文規定:按中標價的1.7%(不含稅費)。

10.5

解釋權

構成本招標文件的各個組成文件應互為解釋,互為說明;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構成合同文件組成內容的,以合同文件約定內容為準,且以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文件優先順序解釋;除招標文件中有特別規定外,僅適用于招標投標階段的規定,按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的先后順序解釋;同一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項的規定或約定不一致的,以編排順序在后者為準;同一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間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時間在后者為準。按本款前述規定仍不能形成結論的,由招標人負責解釋。

10.6

硬件特征碼

投標人應獨立制作和上傳投標文件,并承擔因“硬件特征碼一致”的圍標事標行為所造成的的不良后果。對于被認定為存在“硬件特征碼一致”的圍標串標行為的投標人。禁止其一年內在**行政區域參與招標投標活動并在網上予以通報。

10.7

付款方式

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10.8

中標人須知

中標后,招標人有權對中標單位投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如有弄虛作假方式謀取中標的,一經查實取消中標資格,上報上級部門,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0.9

未盡事宜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總則

1.1 項目概況

1.1.1 根據《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辦公廳****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招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1.2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3 本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4 本招標項目名稱及標段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1.5 本項目建設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1.2.1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2 本招標項目的出資比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2.3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 招標范圍、服務期限和工程質量

1.3.1 本次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2 本項目的監理服務期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3 本項目的工程質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3.4 本項目的安全控制目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1.4.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

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2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第1.4.1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1.4.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

(8)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財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

(11****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2)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1.5 費用承擔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1.6 保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1.7 語言文字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1.8 計量單位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國法定計量單位。

1.9 踏勘現場

1.9.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1.9.2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

1.9 .3 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9.4 招標人在踏勘現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1.10 投標預備會

1.10.1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

1.10.2 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以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以便招標人在會議期間澄清。

1.10.3 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將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澄清,以發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澄清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項目是否允許分包及允許分包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招標人允許分包的,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分包內容、分包金額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要求等限制性條件(具體以合同簽訂時為準)。

1.12 偏離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

2.招標文件

2.1 招標文件的組成

本招標文件包括:

(1)招標公告;

(2)投標人須知;

(3)評標辦法;

(4)定標辦法

(5)合同條款及格式;

(6)發包人要求;

(7)投標文件格式;

根據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

2.2.1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前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標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在發布招標公告的網站發布。如果澄清發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投標截止時間。

2.2.3 投標人在收到澄清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招標人,自招標文件澄清在相關網站發布起,即默認為投標人收到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標截止時間15天前,招標人可以修改招標文件,通知所有已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天,相應**投標截止時間。

2.3.2 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招標人,自招標文件修改在相關網站發布起,即默認為投標人收到。

3.投標文件

3.1 投標文件的組成

3.1.1 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詳見投標文件格式目錄

3.2 投標報價

3.2.1投標人應充分了解項目具體情況以及影響投標報價的其他要素。投標人根據項目詳盡內容,結合市場情況進行投標報價。

3.2.2本項目若存在發包人提供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方案的情形,單位應根據所提供方案進行,并配合發包人完成項目的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方案的修改、優化、評審等所有相關工作,投標人報價時自行考慮相關費用。

3.2.3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3 投標有效期

3.3.1 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3.4 投標保證金

3.4.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形式和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境內投標人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并在投標文件中附上基本賬戶開戶證明。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可以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

3.4.2 投標人不按本章第 3.4.1 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4.3 招標人最遲將在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 5 日內,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遞交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或投標保函。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3)發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3.5 資格審查資料

3.5.1 “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掃描件。

3.5.2 “近年財務狀況表”****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原件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

3.5.3 “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原件掃描件。

3.6 備選投標方案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

3.7 投標文件的編制

3.7.1 投標文件應按“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

3.7.2 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服務期限、投標有效期、工程質量、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

3.7.3投標文件上傳的電子版,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電子投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投標文件所附證書證件均為掃描件,并采用單位和個人數字證書;按招標文件要求在相應位置加蓋電子簽章。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投標

4.1 投標文件份數

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 投標文件的遞交

4.2.1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4.2.2投標人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的地點: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2.3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4.2.4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4.3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

4.3.2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開標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2.2 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地點公開開標。

5.2 開標程序

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評標

6.1 評標委員會

6.1.1 評標由招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確定方式及數量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1.2 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1)招標人或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

(3)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6.2 評標原則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6.3 評標

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7.合同授予

7.1 定標辦法

定標辦法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2 中標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7.3 履約保證金

7.3.1 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保證金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聯合體中標的,其履約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的履約保證金格式要求。

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8.1 重新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l)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

(2****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投標的。

8.2 不再招標

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 個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屬于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原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后不再進行招標。

9.紀律和監督

9.1 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9.2 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9.3 ****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9.4 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9.5 投訴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

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附件一:問題澄清通知

問題澄清通知

編號:

(投標人名稱):

(項目****委員會,對你方的投標文件進行了仔細的審查,現需你方對下列問題以電子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請將上述問題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時 分前提交至系統 (詳細地址) 。

評標工作組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問題的澄清

問題的澄清

編號:

(項****委員會:

問題澄清通知(編號: )已收悉,現澄清如下:

1.

2.

.....

投標人: (蓋單位章或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或電子簽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

投標人名稱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一致

簽章要求

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標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報價唯一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2.1.2

資格評審標準

營業執照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資質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項目總監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社保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財務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業績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信譽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項的規定

2.1.3

響應性評 審標準

投標范圍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1項的規定

監理服務期限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2項的規定

工程質量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3項的規定

安全控制目標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4項的規定

投標保證金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1項的規定

投標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3.1項的規定

投標報價

投標價格不得超出招標人設置的最高投標限價,否則視為無效標

條款號

條款內容

編列內容

2.1.4(1)

監理大綱

組織機構

有現場監理組織機構圖且在組織****公司****監理部監督管理;否則不合格

保證旁站監理措施

****監理部位(過程),針對工程實際特點,應合理明確設置監理旁站部位(過程)包括各關鍵部位;否則不合格

質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對質量目標的理解和實現質量可行性論述;否則不合格

(2)有原材料質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否則不合格

(3)有事前、事中、事后質量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則不合格

進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對實現工期目標可行性論述;否則不合格

(2)有總體施工進度計劃圖;否則不合格

(3)有進度控制的監理工作內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否則不合格

(4)有進度控制的監理工作措施詳細,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否則不合格

投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有施工階段投資控制的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監理措施,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否則不合格

(2)有工程變更的管理方法;否則不合格

(3)有費用索賠的處理方法;否則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有文明、安全的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則不合格

(2)監理措施詳細,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否則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監理工作原則、程序和方法;否則不合格

(2)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監理制措施;否則不合格

工作協調的措施和方法

(1)有項目工作協調的工作內容、原則和程序;否則不合格

(2)有項目工作協調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監理措施詳細,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否則不合格

監理部投入的檢測設備、儀器

有檢測設備、儀器、方法;否則不合格

監理工作重點、難點分析

有對本項目監理工作重點、難點的分析;否則不合格。

2.1.4(2)

綜合部分

服務承諾

1、施工期間履行職責的服務承諾;

2、與監理工作相關的協調工作承諾、保修期間服務承諾;

3、除招標文件要求外,投標人提出的有利于招標人的其他優惠條件。

注:不承諾視為不合格

監理機構人員

配備

項目人員組成符合本次招標工程需要,專業工種配備齊全、充足(至少含監理員、資料員、見證員);否則不合格。(提供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掃描件加蓋單位電子簽章)

服務承諾

有履行職責的服務承諾,否則不合格;

有與監理工作相關的服務承諾,否則不合格;

有項目實施階段監理人員到位率以及項目完成后的跟蹤服務承諾,否則不合格;

有保修期間的服務承諾,否則不合格;

有揚塵治理管理承諾,施工期間有專職人員管理,否則不合格;

有其他實質性承諾,否則不合格;

合理化建議

有對本項目以及對建設單位的合理化建議;注:不提供視為不合格

2.1.5

推薦定標候選人

推薦定標候選人的方法:

1、計算評標基準價:

評標基準價=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有效投標報價是指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報價。

(計算結果保留2位小數)

2、確定定標候選人:

所有評審結論為合格的投標人的數量為Q,評標委員會對合格的投標人報價按由低到高的順序進行排序,若報價相等,按投標人在開標記錄表上的序號由小到大的次序進行排序。

①當Q<3時,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②當3≤Q≤10時,所有評審結論為合格的投標人全部推薦為定標候選人。

③當Q>10時,按所有評審結論為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的差值進行計算,高于評標基準價差值的絕對值最小的4名投標人和低于(或等于)評標基準價差值的絕對值最小的7名投標人推薦為定標候選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家數少于應當確定定標候選人數量時,按實際數量推薦定標候選人。若投標人報價出現并列則同時入圍定標候選人。

②按照上述原則推薦定標候選人,如若出現投標報價相同且有一名投標人在推薦范圍內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也應被推薦為定標候選人,定標候選人數量不限于上述原則規定家數。

③評標委員會以不標明排序方式向招標人推薦定標候選人。

注:定標時間以郵箱形式告知定標候選人

1. 評標方法(合格制+合理低價)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評標方法使用合格制。

2. 評審標準

2.1 初步評審標準

2.1.1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 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 定性評審標準

2.2.1監理大綱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綜合部分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 評標程序

3.1 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1.1 項、第2.1.2 項、第2.1.3 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無效標處理。

3.1.2 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1)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它違法行為的;

(2****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有重大偏差的;

(4)未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

3.1.3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無效標處理。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2 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并對每一評審合格的投標人提出明確的評標結論。評審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薦為定標候選人。

3.2.2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對其質詢,并要求該投標人在系統作出說明和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該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提供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按無效標處理。

3.3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

3.3.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在系統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3.3.2 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系統作出的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3.3 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委員會的要求。

3.4 書面決議

3.4.1評標委員會評審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員會全體成員表決,并形成書面決議:

****委員會否決投標人投標;

(二)電子開評標系統對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預警;

****委員會修正投標文件的錯誤,但招標文件不允許修正的除外;

(四)對招標文件中所載事項爭議內容的釋疑,但釋疑不得改變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評標委員會發現招標文件存在歧義、重大缺陷導致評標工作無法進行,或者招標文件內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停止評標工作,與招標人溝通并作書面記錄。招標人確認后,應當修改招標文件,重新招標。

3.4.2評標委員會進行表決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委員會成員分別陳述意見;

(二)集體討論;

****委員會成員按照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不得棄權;

(四)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形成最終決議。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委員會最終決議,應當如實記入評標報告。決議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招標文件的規定。

3.5 評標結果

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出具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定標候選人,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第四章 定標辦法

1.定標依據

本次定標辦法的制定依據下列文件進行:

《**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評定分離”規范指引》(汴公管辦〔2023〕9號);

《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

《****辦公廳****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指導意見》(建市規〔2019〕11號);

本項目招標文件;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定標候選人名單;

招標投標全過程資料;

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

2.定標原則

遵循公開透明、科學規范、廉潔高效的原則,綜合考慮信用、履約等因素,通過核查隨機法確定中標人。定標過程招標人應當在收到評審報告后10日內完成定標。

3.定標方法

****委員會將通過核查隨機法進行定標。

4.定標委員會的組建

招****委員會,負責對定標候選人進行核查和組織召開定標會議等內容。定****委員會獨立完成。

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為3人及以上單數。本單位成員不得低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定標委員會組長由招標人確定,原則上由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擔任,其他成員可由招標人工作人員擔任,也可從招標人上下級單位或受招標人委托的專業人員中產生。定標委員會成員與定標候選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5.定標因素

定標委員會對定標候選人進行定標核查。核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① 企業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為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以“信用中國”網站為準)的投標人,拒絕其參與本項目投標;(失信被執行人及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查詢對象: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

②企業黑名單查詢:投標人在**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列入“黑名單”的投標人禁止參與該項目投標需提供網上查詢截圖(查詢對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項目總監)。

③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標采購活動(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司信息、股東或投資人信息截圖)。

④ 定標候選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

⑤ 項目總監證書;

⑥ 社保證明:項目總監、委托代理人及項目部主要人員;

⑦ 業績:企業業績、項目總監業績

經核查后合格的定標候選人即可進入定標抽取程序,如經核查合格的定標候選人數量為兩家,招標人繼續進入抽取程序;如經核查合格的定標候選人數量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標人應重新招標。

定標委員會應當嚴格履行定標環節核查責任,經核查發現定標候選人確有問題的,應當主動向行政監督部門報告,并依規否決相應定標候選人資格。

6.定標程序

定標委員會將通過核查隨機法進行定標。定標委員會指定成員將通過核查的定標候選人對應的號碼球放入抽取箱,通過抽取確定中標人。

定標地點****交易中心,鼓勵定標候選人參加定標會議,但不得擾亂會場秩序或做出影響定標會議正常進行的其他行為。

在定標現場,按照評標報告推薦候選人的先后順序分別由定標候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現場隨機選取代表各自號碼的代碼球,號碼球為1至N號號碼球(N為定標候選人數量)。未派人員參加定標會議的****委員會成員代為抽取,抽取結果未到場的候選人予以認可。

****委員會代表將代碼球放入抽取箱,從中隨機選取1個號碼球,選取的號碼球所對應的定標候選人即為中標人。

****委員會代表將定標候選人對應的代碼球和抽取結果進行記錄,并由****委員會成員進行簽字確認。

****公證處全程監督并在定標結束后出具公證書。

7.定標報告

定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明確的定標原則、方法和程序,在定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并形成書面定標報告。

定標報告包括定標時間、定標地點、定標委員會組成名單,定標原則,定標方法、擇優因素定標程序及定標結果等內容。

招標人在定標結束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標人公示載明定標時間、定標地點、定標方法、中標人名稱、中標價格、質量、工期、資格條件、項目經理/總監信息等內容,定標候選人的核查、考察比較優勢;核查未通過的定標候選人名單和原因,以及異議和投訴渠道等內容。

8.定標后結果處置

1.確定的中標人經公示后無其他問題,可以發放《中標通知書》。

2.中標人放棄中標、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履約保證金、不符合投標或中標條件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招標人可以在已入圍的定標候選人中重新選取確定中標候選人,也可以重新組織招標。

3.對中標人以資金、技術等非正當理由放棄中標或被依法依規取消中標的,招標人應當移交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供參考,具體以雙方約定為準)

(GF-2012-0202)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部

制定

****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 ********執法局)

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市境內 ;

3. 工程規模:

4. 工程概算投資額: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4. 專用條件;

5. 通用條件;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小寫: 元;大寫:

最終監理費用按照工程審定金額為基數,按照國標內插法計算后乘以折扣 %,同時再乘以投標讓利比例(監理投標價除以監理招標控制價)計算費用。

1. 監理酬金:小寫: 元;大寫:

最終監理費用按照工程審定金額為基數,按照國標內插法計算后乘以折扣 %,同時再乘以投標讓利比例(監理投標價除以監理招標控制價)計算費用。

2. 相關服務酬金: 無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無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無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無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無 。

六、期限

工程的施工準備、實施、竣工驗收、決算審計階段和保修期項目移交前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 。

七、雙方承諾

1. 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

2. 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3、監理人承諾擬派項目總監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

4、投標文件中監理人對委托人招標文件響應的內容及服務承諾。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 本合同一式 拾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捌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理人: (蓋章)

住所: ****機關綜合辦公樓 住所:

郵政編碼: 475000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代理人: 代理人:

開戶銀行: 農行**市金明支行 開戶銀行:

賬號: 1610 0101 0400 2977 賬號:

4000 0000 194

電話: 0371-****3581 電話:

法律顧問: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3 “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 “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1.1.6 “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

1.1.9 “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1.1.10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

1.1.11 “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1.1.15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7“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監理人的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

2.1.1 監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

(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理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1 監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2.3.3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監理人更換項目監理機構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監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監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理機構人員。

2.4 履行職責

監理人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監理與相關服務范圍內,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發生合同爭議時,監理人應協助委托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2.4.2 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人民法院審理時,監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2.4.3 監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處理委托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范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理人所發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應在發出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

2.4.4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托人提交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監理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監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托人,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義務

3.1 告知

委托人應在委托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理人、總監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3 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監理人完成監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3.1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理人無償使用。

3.3.2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監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理人聯系。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理人。當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理人。

3.5 委托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工作范圍內,委托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理人,由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相應指令。

3.6 答復

委托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7 支付

委托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監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理人應賠償委托人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理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

4.2.2 委托人向監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監理人的原因,且監理人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監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內容增加時,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監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理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理人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4合同簽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5 因非監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6 因工程規模、監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托人可通知監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理人可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4.2款約定的責任。

6.3.3 當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托人應通知監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監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監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將監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理人之日,但監理人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4 監理人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托人發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監理人仍未獲得委托人應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復,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監理人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委托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要求監理人****檢測所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咨詢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理人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 獎勵

監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誠信

監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6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8 著作權

監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按“通用條件”執行 。

2. 監理人義務

2.1 監理的范圍和內容

2.1.1 監理范圍包括: 。

2.1.2 監理工作內容還包括:按“通用條件”執行。

2.2 監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監理依據包括: 按“通用條件”2.2.1。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

2.3項目監理機構和人員

2.3.4 更換監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不履行監理職責、怠于履行職責、違反監理規范,發包人已發現問題而監理人視而不見,或違反本合同的其他規定 。

2.4 履行職責

2.4.3 對監理人的授權范圍:本工程施工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工作:質量、進度、投資控制、控塵、環保、安全文明施工、城市防汛、數字化件處置;合同和信息管理;施工現場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

2.4.4 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違規操作經監理人或業主警告不能改正的;涉嫌犯罪的。

2.5 提交報告

監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月報在每月20日前提交。

2.7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委托人 。

監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5 天內移交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雙方代表現場確認后書面移交 。

3. 委托人義務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 。

3.6 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 7 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4. 違約責任

4.1 監理人的違約責任

4.1.1因監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發生的損失進行賠償。監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3 監理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支付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與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3)未按照投標文件組建的監理機構的;

(4)未對工程重要分部工程和重要的分項工程、重要工序、重要隱蔽工程采取旁站式監理檢查的;

(5)準許不合格品或者材料進場的;

(6)對不合格工序檢驗批、分部分項作合格驗收的。

(7)與施工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

4.1.4 監理人未按照本合同2.5款項中的時間和要求完成相應報告提交的,每次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整。

4.1.5監理單位未按照建設單位規定或要求執行落實的,按照建設單位項目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為: 人民幣 ,比例為: / ,匯率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比例

支付金額(元)

第一次付款

項目實施至總工程量的30%后,且質量驗收合格

30%

第二次付款

根據施工進度撥付,竣工驗收合格后,撥付至合同總價款的70%

40%

第三次付款

市財政評審部門評審完成后

30%

市財政評審部門評審完成后剩余部分一次結清(按照工程審定金額為基數,按照國標內插法計算后乘以 %,同時再乘以投標讓利比例(監理投標價除以監理招標控制價),計算監理費用,扣除已撥付部分,剩余部分一次結清)。

備注:以上付款約定以市財政部門實際撥付情況為準。監理人有義務先向委托人交付發票,未完成該義務前,委托人有權利拒絕支付該筆合同款項。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按通用條件6.1執行 。

6.2 變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按實際竣工時間為準,不增加監理費用。

7.爭議解決

7.1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 進行調解。

7.2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向 項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檢測費用

委托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后 /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8.3 咨詢費用

委托人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

8.4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

監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

8.8著作權

監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 。

9. 補充條款

監理服務的范圍及內容

1.監理服務范圍:

工程的施工準備、實施、竣工驗收、決算審計階段和保修期項目移交前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

2.監理內容:

2.1設計方面:

(1)代表發包人核查各項設計變更(修改),提出有關修改意見與優化建議。

(2)及時向工程承包人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發包人報告。

(3)組織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4)協助發包人**設計單位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并參加設計聯絡會。

(5)代表發包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6)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完成監理服務的全部內容或本合同終止時移交給業主。

(7)組織施工圖紙會審及答疑工作。

(8)其他相關業務。

2.2施工方面:

(1)協助發包人組織對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審查。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依據發包人授權就承包人選擇的發包人資格及分包項目進行審查批準。

(3)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按發包人要求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特殊(重要)工序施工方案、作業規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應用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承包人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工程控制性進度計劃,提出工程控制性進度目標,并以此為基礎審查批準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實措施實現合同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并在發包人批準后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核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規范與質量驗收標準,對施工前準備工作進行檢查,對施工工序與**投入進行檢查、簽證和施工質量評價;對工程常見、易發質量通病要采取可靠有效措施預先控制;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分類評定質量事故等級,審批質量事故處理方案。

(8)工程造價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承包人的進度報表和結算報表;依據發包人授權處理合同變更與工程變更,下達變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監督:審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等,并負責檢查、督促落實執行,參加重**全事故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10)負責對施工中重要的施工機具、檢測計量裝置的監督檢查,確保其安全可靠。

(11)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的參建各方協調工作,編發施工協調會會議紀要。

(12)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單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項工程驗收、調試及竣工驗收,提交相應的工程建設監理報告,審查設計單位和承包人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3)信息管理:做好現場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按本合同附件要求編制監理周、月、年報。

(14)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具體要求,對工程資料及檔案的整理和管理(含業主方工程前期文件、工程設計文件、工程管理文件、工程質量監督與監理文件、竣工圖等)按期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督促在工程竣工時移交給發包人(一式六份,并附電子版本一份)。

(15)合同變更:增減、取消、改變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的工作標準和性質,追加完成工程所需要的任何額外工作。

(16)索賠處理:由于合同當事人的原因,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期延期的。

(17)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決算審計的配合工作、保修期內的監理服務等)。

2.3 咨詢方面:

(1)受發包人委托和發包人聘請的咨詢專家一起工作。

(2)根據咨詢合同規定,向咨詢專家提供工程資料與文件。

(3)接受并分析研究咨詢專家建議和備忘錄,選擇合理的內容,并做出書面報告。

3.監理機構應向發包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3.1定期信息文件:

根據監理工程項目、范圍及內容,隨工程施工進度向發包人報送監理周報和月報,主要內容包括:

(1)工程形象進度。

(2)施工質量和安全情況。

(3)進場施工機具設備及勞動力狀況。

(4)設備供貨和圖紙交付情況。

(5)合同變更和工程變更情況。

(6)監理工作情況。

(7)工程建設大事記。

(8)其他。

監理人員應使用項目管理軟件實施監理工作并提供給發包人共享。

3.2根據監理工程進度情況的不定期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變更和施工進展的建議。

(2)資金、**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議。

(3)發包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報告。

(4)工程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監理工作報告。

3.3監理過程文件:

(1)施工措施計劃批復文件。

(2)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3)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4)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5)質量事故處理文件。

4.監理資料及對監理組織的要求

有關工程項目的數據文件:

4.1監理文件資料是監理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具有保存價值。

4.2監理文書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監A--01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

監A--02工程開工報審表

監A--03工程施工進度計劃(調整計劃)報審表

監A--04成品、半成品供應單位資質報審表

監A--05安裝材料報審表

監A--06復工申請表

監A--07工程變更費用申請表

監A--08**工期報審表

監A--09整改復查報審表

監A--10技術核定報審表

監A--11工程質量問題(事故報告單)

監A--12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報審表

監A--13工程報驗單

監A--14施工備忘錄

監B--01工程停工通知單

監B--02監理備忘錄

監B--03監理通知單

監B--04會議記錄

監B--05專題報告

監C--01實測項目檢查記錄表

監C--02外觀項目計分表

監C--03質量保證資料檢查記錄表

監C--04監理日記

監C--05監理月報

監C--06工程初驗報告

監C--07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3現場監理部應設專人收集管理監理文書資料,確保監理文書資料的科學化、規范化,并按專業、工種、編號分類登記。

4.4監理文書應真實可靠,字跡清晰,簽字要齊全,不得弄虛作假,或擅自涂改原始紀錄。

4.5監理單位應加強對監理文書資料的統一管理,確保監理文書資料完整、正確和有效利用。

4.6監理單位應建立監理檔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工程竣工后應將監理文書資料整理歸檔。需要移交甲方的,需提供紙質版和掃描PDF電子版。

4.7監理資料歸檔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4.7.1工程項目監理合同

4.7.2工程項目監理大綱

4.7.3工程項目監理規劃

4.7.4工程項目監理實施細則

4.7. 5監理日記

4.7.6監理月報

4.7.7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設計單位來往文件

4.7.8監理通知書

4.7.9監理備忘錄

4.7.10工程停工通知單

4.7.11會議記錄

4.7.12工程報驗單:即工程各種試驗、驗收資料及調試資料

4.7.13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報審表

4.7.14專題報告

4.7.15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7.16工程預(決)算審核紀錄

4.7.17記錄工作總結

4.8對監理組織的要求

4.8.1監理單位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是本單位的在職人員,由具有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并經注冊的專業人員擔任。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派駐項目監理的授權負責人,代表監理單位對發包人負責。

4.8.2總監理工程師的人選經建設單位認可,并在監理合同或監理規劃中寫明。總監理工程師是必須常駐施工現場,每周不少于5個工作日,如有不稱其職或空掛其名的情況,建設單位有權中止監理合同,后果由監理單位自負。所有監理人員若無正當理由不在工地現場,且未經甲方同意,監理單位應按每人每天2000元人民幣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連續五天或一個月內累計十天不在現場,違約金加倍計付。

4.8.3監理人員素質應能適應承擔工程項目的監理內容和復雜程度,按工程施工各階段到位的監理人員到位率應為100%,其他監理人員應常駐工地,每周工作時間不少于 6 天,每天不少于8小時到崗,且需保證每個施工作業面只要有施工,均有監理人員旁站監理。

4.8.4中標單位必須編制出對本工程的監理大綱,其中監理人員應與投標書中人員相吻合,如需變更事先征得業主同意,更換人員應不低于原招標文件對人員資質的要求。中標人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標書中明確的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及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擅自更換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擅自更換標書中承諾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及其他成員的:

1、首先按監理單位在投標前的《承諾書》約定(如果有)

2、無《承諾書》執行以下內容。

違約責任:未經批準擅自更換標書中承諾的監理人員,視為該人員缺勤處置,每缺勤一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監理人承擔壹萬元違約金且建設單位有權中止合同。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 。

A-2 設計階段: / 。

A-3 保修階段: / 。

A-4 其他(專業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 。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

數量

工作要求

提供時間

1. 工程技術人員

/

/

/

2. 輔助工作人員

/

/

/

3. 其他人員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

數量

面積

提供時間

1. 辦公用房

/

/

/

2. 生活用房

/

/

/

3. 試驗用房

/

/

/

4. 樣品用房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

B-3 委托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

份數

提供時間

備注

1. 工程立項文件

1

2. 工程勘察文件

1

3.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1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1

5. 施工許可文件

1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設備

名稱

數量

型號與規格

提供時間

1. 通訊設備

/

/

/

2. 辦公設備

/

/

/

3. 交通工具

/

/

/

4. 檢測和試驗設備

/

/

/

第六章 發包人要求

1. 適用的規范、標準和規程

1.1本工程適用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規范、標準和規程。構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內容與適用的規范、標準和規程之間出現矛盾,監理人應書面要求發包人予以澄清,除發包人有特別指示外,監理人應按照最嚴格的標準執行。

1.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材料、施工工藝和本工程都應依照本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適用的現行規范、標準和規程的最新版本執行。若適用的現行規范、標準和規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準日后頒布的,且相應標準發生變更并成為合同文件中最嚴格的標準。

2. 施工、監理及驗收規范

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與本工程有關的施工、監理及驗收規范、標準圖集、圖紙設計等。

3. 主要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本工程執行國家現行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第七章 投標文件格式

(項目名稱)

監理投標文件

項目編號:

投標人名稱: (單位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 (個人電子簽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一)投標函

(招標人名稱):

1.我方已仔細研究了 (項目名稱)監理標段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愿意以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投標報價,監理服務期限: ,工程質量: ;按合同約定完成監理工作。

2.我方的投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

(3)資格審查資料;

(4)監理大綱;

(5)相關承諾;

(6)其他要求。

投標文件的上述組成部分如存在內容不一致的,以投標函為準。

3.隨同本投標函提交投標保證金一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4、我方承諾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投標截止時間起90日歷天)不撤銷投標文件。

5.如我方中標,我方承諾:

(1)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在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內與你方簽訂合同;

(2)在簽訂合同時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條件;

(3)我方同意將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支付招標代****公司。

(4)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

6.我方在此聲明,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及有關資料內容完整、真實和準確,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7. (其他補充說明)。

投標人: (蓋企業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蓋電子簽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二)投標函附錄

工程名稱

投標人

營業執照號

投標范圍

投標報價

大寫: 小寫: (元)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證書編號

身份證號

項目監理人員數量

質量控制目標

安全控制目標

投標有效期

監理服務期限

資質

說明

1、如果貴方接受我方的投標,我方保證按合同規**排完成全部監理任務。

2、貴單位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3、本表必須按要求認真填寫,不得缺項。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機號碼

(非座機,保持暢通)

郵箱(在用)

投標人:(蓋單位電子章)

法定代表人(蓋電子簽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名稱: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_

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或掃描件

注:本身份證明需由投標人加蓋單位電子章。

投標人名稱: (單位電子簽章)

年 月 日


(二)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確認、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名稱)監理標段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處理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注:本授權委托書需由投標人蓋單位電子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蓋電子簽章或簽名。

投標人: (蓋單位電子章)

法定代表人: (蓋電子簽章或簽名)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蓋電子簽章或簽名)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聯系電話(有效) :

郵箱(有效) :

年 月 日


三、資格審查資料

(一)基本情況表

投標人名稱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聯系人

電 話

傳真

網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術職稱

電話

技術負責人

姓名

技術職稱

電話

企業監理資質證書

營業執照號

員工總人數:

注冊資本

高級職稱人員

成立日期

中級職稱人員

****銀行

技術人員數量

****銀行賬號

各類注冊人員

經營范圍

投標人關聯企業情況

(包括但不限于與投標人

法定代表人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備注

注:投標人應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原件掃描件并加蓋企業電子簽章。

(二)近年財務狀況表

注:****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審計報告),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原件掃描件需加蓋企業電子簽章)


(三)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

注:1、2021年1月1日以來至今

2、如實說明訴訟及仲裁情況,一經核查若有不實,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四)監理項目部主要人員匯總表

序號

本項目任職

姓名

執業或職業資格證明

備注

證書名稱

級別

證號

(五)主要人員簡歷表

姓名

年齡

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

證書)名稱

職稱

學歷

擬在本項目任職

工作年限

從事監理工作年限

畢業學校

年畢業于 學校 專業

主要工作經歷

時間

參加過的類似項目

擔任職務

委托人及聯系電話

注:1、總監理工程師應附身份證、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和社保證明及勞動合同;

2、其他主要人員應附身份證、崗位證書或資格證書、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

3、社保要求:提供近三個月內按時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保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電子證明或查詢清單為準(新入職員工不足3個月的從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時間不得早于公告發布時間,****公司參加社會保險,一經查實取消其投標資格;

4、以上資料原件掃描件均需加蓋企業電子簽章。

(六)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表

序號

儀器設備

型號

數量

國別

制造

用途

備注

名稱

規格

產地

年份

(七)近年監理過的市政工程項目情況表(企業業績)

項目名稱

項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稱

委托人地址

發包人聯系人及電話

項目工程造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質量等級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描述

備注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八)近年監理過的市政工程項目情況表(項目總監業績)

項目名稱

項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稱

委托人地址

發包人聯系人及電話

項目工程造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程質量等級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項目描述

備注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四、監理大綱


五、相關承諾

1、承諾書

(招標人名稱):

我方在此承諾:

1.我方擬派往 (項目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的項目總監 (項目總監姓名),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項目擔任項目總監最多不得超過3項(含本次),承若在施工期間堅決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履行監理有關職責。(后附項目總監承諾書)。

2.絕不借資質投標,并且在中標后,嚴格按照招****監理部,承諾絕對不更換項目總監、項目總監代表、旁站監理等相關人員,如不能按照投標文件要求配備人員,我單位自愿放棄中標資格。如果借資質投標的,自愿接受解除合同和相應經濟處罰,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給予補償,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如果因未按投標文件人員到場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單位接受相關主管部門更嚴厲的懲罰,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投標單位及作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無債務糾紛,一經發現,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其他(投標人認為需要增加的其他相關承諾)。

5.我方保證上述信息的真實和準確,并愿意承擔因我方就此弄虛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諾!

投標人: (企業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 (電子簽章)

年 月 日


2、項目總監承諾書

《**省規范項目經理和項目總監任職行為的若干規定(試行)》(豫建建【2015】23號)第八條規定:監理單位應任命1名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1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當需要同時擔任多項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時,應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過3項,不得超過企業相應專業工程類別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業務范圍。

對于同一工程項目分段發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點、同一監理單位承攬的建設項目,可以視為一個工程項目。

我單位擬選派項目總監 (姓名)不存在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如有不實,愿取消本項目投標資格,一旦中標,中標無效,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

投標人: (企業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 (電子簽章)

年 月 日


3、服務承諾


4、招標代理費承諾書

致: (采購代理機構)

****公司組織的(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 (標段)招標中若獲中標,我單位承諾自覺遵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4款招標代理費的規定,向貴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標代理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公司承擔。我公司聲明放棄對此提出任何異議和追索的權利。

特此承諾

承諾人: (企業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 (蓋電子簽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5、**市建設工程廉政承諾書

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我單位承諾做到: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國家及**省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維護市場秩序,杜絕違規經營。自覺遵守和維護招投標市場秩序,投標報價不低于成本價;不以賣標、買標、圍標和串標等不正當手段參與投標或承攬工程。

3、不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回扣、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好處費、感謝費等。

4、不以任何理由為相關單位報銷應屬本部門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5、不以任何理由請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宴會、健身和娛樂活動。

6、服從市場管理,遵守市場規定,不通過關系對有關單位和人員施加影響、與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串通作弊、哄抬標價和打聽評委名單、以非法手段謀取中標。

投標人: (企業電子簽章)

法定代表人: (電子簽章)

年 月 日


六、其他資料

1.****公司承諾獨自制作、修改和上傳投標文件,并承擔因‘硬件特征碼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2.投標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招標項目商機
暫無推薦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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