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建(消)發〔2024〕14號
各市、****建設局,****交通局,****管理局,各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勘察設計企業市場行為,不斷提高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強化全區勘察設計市場領域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自治區“雙隨機一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度**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寧雙隨機辦〔2024〕3號)安排部署,我廳于2024年9月23日至27日對全區勘察設計企業市場質量進行了現場執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內容包括執行勘察設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落實工程文件編制深度規定情況和綠色建筑、無障礙環境建設、消防安全設計執行等標準情況;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分為市場檢查和質量檢查,隨機抽取受檢企業36家,其中設計企業26家、勘察企業10家;抽檢房屋建筑和市政設計、工程勘察等項目36個,其中房屋建筑20個,市政設計6個,巖土工程勘察10個。從檢查總體情況看,大部分勘察設計企業能夠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規范標準,勘察設計質量基本得到保證,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次執法檢查共發現個別企業技術人員配備不齊、勘察設計深度不足、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問題285條,其中違反強制性條文24條。具體情況如下:
(一)市場行為方面
1.部分單位技術人員缺失。受市場環境影響,部分受檢勘察設計企業存在注冊執業人員數量不足、專業技術人員缺失等問題,特別是具備建筑行業設計資質和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的企業,人員不滿足標準要求的情況比較突出,不符合資質規定。
2.部分企業上報資料不完整。主要是企業非注冊人員畢業證、職稱證、繳納社保情況未完整提供。
(二)勘察設計質量方面
1.工程勘察方面
部分勘察單位未按照《建筑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2021版)《工程勘察通用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等法律法規及強制性規范標準執行,理解深度和執行力度不足,存在違反相關條文的情況??辈煳募系暮炞植环弦幎ā⑻顚懖灰幏?。如勘察報告責任頁相關責任人簽字不全或一人多簽,原始記錄不按規定記錄相關內容和數據等。
2.工程設計方面
(1)設計文件編制深度不足,對部分規范、標準理解不全面。主要表現為:綠色建筑設計專篇深度不夠,未按《**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提供相關計算書和分析報告;對《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2021)、《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 55030-2022)等規范的理解深度不夠,細節設計不到位等。
(2)存在違反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現象。部分勘察設計單位對近年來實施的新標準、新規范理解深度和執行力度不足,如存在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消防設施通用規范》等相關條文情況。結構專項設計內容深度不夠或存在缺陷,部分住宅結構設計中對于核心筒或電梯井筒處連梁在大震下的破壞機理認識不足,人防工程設計深度不足,人防主、次出入口結構平面圖中平面尺寸及構造配筋交代不詳,消防水池取水口應接于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以下等問題。
(3)設計內容存在錯、漏、缺等現象。主要表現為:建筑節能設計的計算不準確,設計說明、采暖熱負荷計算書、節能備案表中圍護結構傳熱系數數值不一致;管道穿越隔震層處未設置柔性連接,管道穿越墻體處未設置套管;地下車庫濾毒式進風風機前未設置風量測量裝置;防煙分區劃分不合理。安全出口外面未設消防疏散照明,未明確應急燈具防護等級的情況較多。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做好跟蹤處理。****建設局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對照公示反饋的問題(見附件1、2),進一步核查處理??烧牡?,限期整改并復查;涉嫌違法違規的,要依法依規立案查處,并按照《**回族自治區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信用評價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加強信用監管,形成監管閉環,相關處理結果于2024年12月30日前****建設廳。
(二)抓好問題整改。各受檢企業要對照存在的市場和質量問題,逐條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相應設計變更及整改措施等須經原施工圖審查機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簽字蓋章確認。注冊執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足的,按照《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07年版)和《工程勘察資質標準》(2013年版)進行整改,及時配備到位。整改資料及報告于2024年12月30日前經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后****建設廳。各勘察設計企業要對照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查找不足,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落實勘察設計質量責任,加強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勘察設計水**質量。
(三)規范審圖行為。各施工圖審查機構要不斷規范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行為,充分發揮施工圖審查政策和技術把關作用。嚴格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初步設計、綠色建筑、大跨度鋼結構、無障礙設計和減震隔震應用列入重點審查內容,切實提升勘察設計質量水平。
附件:1.2024年勘察設計企業市場執法檢查問題清單
2.2024年勘察設計企業質量執法檢查問題清單
****建設廳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2024年勘察設計企業市場執法檢查問題清單
序號 | 受檢企業 | 存在主要問題 | 處理意見 |
1 | ******公司 |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資質注冊執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足。 | 限期整改:2024年12月30日前,按照《工程設計資質標準》(2007年版)和《工程勘察資質標準》(2013年版)資質標準要求,將注冊執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配備到位,并將人員信息錄入**建筑市場監管服務系統。 |
2 | ******公司 | 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資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足。 | |
3 | ****研究院****公司 | 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巖土工程勘察(勘察))甲級、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乙級注冊執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足。 | |
4 | ****設計院有限公司 | 工程設計建筑行業乙級、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工程專項乙級注冊執業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配備不足。 |
附件2
2024年勘察設計企業質量執法檢查問題清單
序號 | 受檢企業 | 項目名稱 | 原審查機構 | 存在主要問題 | 處理意見 |
1 | ****公司 | ****學院(二期)**工程12#宿舍樓、16#教學樓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12#宿舍樓綠建設計缺少相關分析報告,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2.12#宿舍樓無障礙宿舍內衛生間門的開啟寬度不夠,違反《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第3.5.3條規定。3.12#宿舍樓2#樓梯間兩側門窗**水平距離不夠,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條規定。4.16#教學樓綠建設計缺少相關分析報告,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5.16#教學樓首層無障礙坡道扶手設置不全,違反《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第3.4.3條規定。6.16#教學樓4軸樓梯間A兩側門窗**水平距離不夠,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條規定。 結構:1.12#宿舍樓筏板配筋圖中1-2軸筏板上部X向配筋Φ20@200(As=15.71cm2/m),筏板計算書中此處計算配筋為As=17.7cm2/m,實配鋼筋不滿足計算要求。2.16#教學樓4-5軸/C~D軸;8~9軸/C-D軸段次梁布置計算書與施工圖不一致。3.16#教學樓8-9軸樓梯間次梁和梯梁采用預應力梁,設計文件中無預應力梁總說明、梁預應力鋼筋布置曲線、預應力梁計算書,設計深度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版)第4.4.3條及第4.4.11條規定。暖通:缺少電散熱器溫度控制性能及安全性能說明,違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2012)中第5.5.2條規定。 電氣:1.16#教學樓1ALE-5ALE箱的雙電源轉換開關應標注極數,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7.5.3條第1、2款的規定。2.16#教學樓安裝在一層安全出口外(室外)的應急照明燈具應注明其防護等級,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1條第7款第1項規定。3.16#教學樓屋頂層安全出口外未設置應急照明燈具,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表3.2.5第Ⅳ-6條規定。4.16#教學樓電梯機房內應預留綜合布線終端插座,以滿足電梯多方通話要求,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17.2.7條第5款規定。5.16#教學樓配電室、資料室采用電暖氣采暖,電采暖設備應做等電位聯結,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2.7.2條規定。6.12#宿舍樓屋頂層安全出口內側未設置安全出口標志燈,安全出口外未設置應急照明燈具,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 51309-2018)第3.2.2條第2款及表3.2.5第Ⅳ-6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2 | ****公司 | 連湖花園十一區商業項目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防水設計專篇內容不全,深度不夠。 結構:女兒墻總高度2.65米,受風荷載、地震力作用下鞭梢效應明顯,應補充抗風、抗震驗算。 給排水:屋頂水箱出水管、消防水池配水管未設設軟管接頭,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4.1.3.5條規定。 暖通:1.地下一層通風及采暖管道布置平面圖中防煙分區編號****,設計儲煙倉厚度0.15m小于500mm,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中第4.6.2條規定。2.地下一層通風及采暖管道布置平面圖中變配電室排風系統與設備用房走道排煙系統共用井道,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中第6.16.1條規定。3.地下一層通風及采暖管道布置平面圖中排煙管道穿越伸縮縫空間處未設置柔性短管,違反《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規范》(GB50738-2011)中第8.4.3條規定。 電氣:二層24-G軸處,商鋪通向樓梯間前室的疏散出口上方應設置安全出口標志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2條第2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3 | ****設計院有限公司 | 中國****數據中心三期4號機房樓建設項目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綠建設計缺少相關分析報告,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2.節能設計按工業建筑設計,違反《數據中心設計規范》(GB50174-2017)第6.3.1條規定。3.屋面防水的設計等級和做法有誤,違反《數據中心設計規范》(GB50174-2017)第6.1.1條規定。 結構:1.±0.000絕對標高為1300.700米,基礎埋深分別為-2.800米,-3.800米,-4.200米,均未達到地勘報告要求的1296米持力層,沒有明確各部分地基處理砂石墊層的厚度。建議基礎埋深在統一標高,減小地基及基礎的不均勻的不利影響。2.基礎埋深分別為-2.800米-3.800米,-4.200米,計算書首層輸入層高為2.3米,不準確。3.①-⑤軸沒有設置基礎連系梁,違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 )(2016年版)第6.1.11條規定。 給排水:1.1-4層1/7-8軸噴頭間距1250mm,違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17)第7.1.2條規定。2.屋頂水箱配水管、水泵吸水管未設軟管接頭,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4.1.3.5條規定。 電氣:1.主機房照明燈具未見帶蓄電池,且主機房配電箱僅一路電源供電,其所帶照明回路不滿足備用照明要求,違反《數據中心設計規范》(GB 50174-2017)第8.2.5條規定。2.電采暖設備應做等電位聯結,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12.7.2條規定。3.主機房未見設置等電位聯結網格或其他防靜電措施,違反《數據中心設計規范》(GB 50174-2017)第8.4.7條或8.3.3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4 | 九源(**)****公司 | 盛世**6#住宅樓、10#商業、D1#地下車庫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6#住宅樓綠建設計缺少相關分析報告,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2.6#住宅樓首層無障礙出入口的扶手設計數量不夠,違反《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第3.4.3條的要求。3.6#住宅樓未設置洗衣機位置,違反《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第5.4.6條規定。4.6#住宅樓疏散口設置不能到達兩個出口,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5條規定。5.10#商業綠建設計缺少相關分析報告,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6.10#商業屋面排水坡度不夠,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第6.14.2條規定。 結構:1.6#住宅樓筏板配筋圖中15軸、19軸加厚處上部配筋Φ22@200(As=19cm2/m),計算書中此處計算配筋為As=22.5cm2/m。配筋不滿足計算要求。2.6#住宅樓筏板變厚度處根據《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范》(GB55003-2021)第6.3.2條要求應驗算變厚度處筏板的受剪承載力。3.6#住宅樓2-25層在12、13、21、22等軸處存在長懸挑構件,根據《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55002-2021)第4.1.2-3條要求應計算豎向地震作用。4.地下車庫人防區和非人防區筏板變厚度處根據《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范》第6.3.2條要求應驗算變厚度處筏板的受剪承載力。5.地下車庫人防墻體詳圖3、詳圖8中MKL-4兩側門框墻墻厚500mm,配筋Φ12@150,配筋率0.15%;結施18中MKL-3墻厚700mm,配筋Φ16@150(AS=1341mm2),配筋率0.19%;MKL-4墻厚500mm,配筋Φ12@150,配筋率0.15%,違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4.11.7條規定(強條)。 給排水:6#住宅樓屋頂水箱配水管未設軟管接頭,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4.1.3.5條規定。 暖通:1.10#商業樓棟樓熱計量裝置未設置在專用表計小室中,違反《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2009)中第5.1.3條的規定。2.D1#人防地下車庫缺少防化設計說明,違反《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技術規程(暫行)》(RFJ001-2021)中第4.1.2條的規定。3.D1#人防地下車庫防護單元2濾毒進風機風量不足,違反《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設計規范》(RFJ013-2010)中第5.2.6條的規定。4.D1#人防地下車庫濾毒式進風風機前未設置風量測量裝置,違反《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設計規范》(RFJ013-2010)中第5.2.2(3)條規定。 電氣:1.6#住宅樓地下二層單元門禁鎖未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解鎖。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4.10.3條規定。2.D1#地下車庫XKAT箱、HRAP柜、JKAT箱中,雙電源切換裝置的額定電流偏小,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7.5.4條第3款規定。3.D1#地下車庫消防控制室未設置外線電話,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3.4.3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扣減企業信用分值200分(C1-3-02),****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5 | ****公司 | ****幼兒園建設項目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筑:1.綠建設計缺少相關分析報告,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版)要求。2.廚房專間內設置排水明溝,違反《飲食建筑設計標準》(JGJ64-2017)第4.3.8條規定。 結構:扭轉不規則,凹凸不規則,側向剛度不規則,且凹凸不規則超出規范限值較多,屬于特別不規則的建筑,應采取特別加強措施。違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年版)第3.4.1條、第3.4.2條、第3.4.3條、第3.4.4條、第3.4.5條規定。 暖通:穿越隔震層供暖管道未設置柔性連接,違反《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 51408-2021)中5.5.2條規定。 電氣:1.綜合教學樓門禁鎖未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解鎖。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第4.10.3條規定。2.總圖箱變系統圖中,消防總箱回路開關不應帶熱脫扣。違反《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第6.3.6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6 | ******公司 | ****花園商住小區二期12、15住宅樓 | ****設計研究院****中心 | 建筑:1.12#樓入戶門門窗表及各平面圖示均為FM乙1021,土建**高度尺寸不足,違反《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第7.1.5條“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凈高度均不應小于2.1m?!币幎?。(強條)2.綠建設計深度不足,無相關支持報告文件,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 版)第4章節編制深度要求。3.節能計算書及圖紙中15#樓體型系數值為7546.5/22603.3=0.334,12#樓體型系數值為8009/24166=0.331,違反《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64/521-2022)第4.1.3條“4層以上小于0.33的限值”規定,需要進行權衡計算。4.圖紙設計日期欄為2023年7月,圖紙無防滲漏設計內容,違反《住宅工程裂縫與滲漏防控技術規程》(DB64/T 1872-2023)(5月21日實施)。 結構:1.結構總說明中關于結構環境類別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設計的相關內容,推薦使用《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GB/T50476-2019),相關設計說明宜進行調整。2.內夯沉管大頭灌注樁的設計說明中應明確總夯擊能量、夯錘重量、落距等技術控制指標。3. 4.8米跨度板厚120,板底配筋 8@200,配筋率取值在0.2%的最小配筋率邊界處,舒適度應從嚴控制,建議重新校核計算結果,加強板底配筋。4.地下室外維護結構由剪力墻及剪力墻間外圍護磚砌體墻組成,缺自承重磚砌體擋土墻的結構計算文件。由于自承重磚砌體側向抗傾覆能力差,結合其防水防滲及防腐能力弱,不建議采用此種砌體結構做為地下室外擋墻。 給排水:說明未包括管道貫穿孔口的封堵,違反《建筑防火封堵應用技術標準》(GBT 51410-2020)第5.2.1-5.2.4條規定。 暖通:1.12號樓設計說明與熱負荷計算書中戶門傳熱系數數值不一致。2.12號樓《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名稱及規范版本號有誤,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第1.0.6條規定。3.12號樓地暖埋地輸配管采用熱熔連接,違反《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JGJ142-2012)第5.4.5條規定。4.12號樓未設置分室自動溫控裝置,違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第5.1.8條規定。5.15號樓《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名稱及規范版本號有誤,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第1.0.6條規定。6.15號樓地暖埋地輸配管采用熱熔連接,違反《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JGJ142-2012)第5.4.5條規定。7.15號樓未設置分室自動溫控裝置,違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第5.1.8條規定。 電氣:1.樓梯間、合用前室的地面疏散照明最低水平照度不小于5Lx,違反《(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 )第10.1.10條第1款規定。(強條)2.材料表中,室外安裝的應急照明燈具外殼防護等級為IP54,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 51309-2018)第3.2.1條第7款第1項項規定。3.電施10中15-ZAP箱內32A斷路器配4mm2電纜偏小,違反《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54-2011)第6.3.3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蹨p企業信用分值400分(C1-3-02),****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7 | ****公司 | **縣金順尚品住宅小區項目6#住宅樓、10#住宅樓、D-1#地下車庫 | **宏**建筑****公司 | 建筑:1.大于4平米的安全玻璃,厚度小于10mm,違反《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15)第7.1.1條的規定。2.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 》(GB50352-2019)第6.14.2條第1款“屋面采用結構找坡時不應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時不應小于2%”的規定。3.樓梯臨空部位欄桿高度1.05米,違反《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第5.2.3條第2款“樓梯臨空部位欄桿垂直高度不應小于1.10m”的規定。(強條) 結構:1.結構總說明中關于結構環境類別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設計的相關內容,推薦使用《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GB/T50476-2019)。相關設計說明宜進行調整。2.2F戶型結構方案布置,存在缺陷。根據高規7.1.5條樓面梁不宜支撐在剪力墻或核心筒的連梁上。主要原因是:連梁作為剪力墻結構的耗能構件,在結構計算中允許連梁剛度進行折減,且折減幅度不小?;诖?,在大震下連梁極易產生剪切破壞。本結構單元內大部分荷載由內部兩根主次梁構件承受。且此主梁一端主要支撐在中部剪力墻連梁上。因此在大震下,由于連梁的剪切破壞而極易引起結構的二次性倒塌,屬抗震極不利結構布置。建議對此連梁進行加強處理或采取其它方法進行補強。 給排水:說明未包括管道貫穿孔口的封堵,違反《建筑防火封堵應用技術標準》(GBT 51410-2020)第5.2.1-5.2.4條規定。 暖通:D-1#人防地下車庫濾毒式進風風機前未設置風量測量裝置,違反《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設計規范》(RFJ013-2010)中第5.2.2(3)條規定。 電氣:1.6#、10#住宅樓安裝在一層安全出口室外的應急照明燈未標注防護等級,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 51309-2018)第3.2.1條第7款第1項規定。2.6#、10#住宅樓由ZAP1、ZAP2引至2AE1、2AE2、2AE3的電纜未采用礦物絕緣電纜,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條第3款規定。3.D-1#地下車庫平明照明的車位照度值為30lx,不滿足戰時車庫照度要求,應說明平戰轉換措施,違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2023年版)表7.5.7-1規定。4.D-1#地下車庫應注明本項目的隔絕防護時間,以作為戰時應急照明連續供電時間的設計依據。違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2023年版)第7.5.5條第4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扣減企業信用分值200分(C1-3-02),****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8 | ****公司 | 御海瀾庭項目7#、10#住宅樓、S-5#商業 | **宏**建筑****公司 | 建筑:1.10#樓建施34墻身大樣一窗臺排水坡度值為1%,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 (GB55030-2022)第4.5.3條第4款“窗臺處排水坡度不應小于5%”規定。(強條) 2.10#樓下地下室樓梯間-1.197標高處休息平臺凈寬值為1.21m,違反《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第5.3.5條“當中間有實體墻時,扶手轉向端處的平臺凈寬不應小于1.30m”規定。(強條)3.7#樓負一層工具間門0921、樓梯間防火門FHM乙1121及門窗表土建**高度尺寸不足,違反《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第7.1.5條“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凈高度均不應小于2.1m”規定。(強條)4.節能計算書及圖紙中10#樓體型系數值為6093/18290.6=0.333,南向窗墻比值為650.88/1854.6=0.351,7#樓南向窗墻比值為681.96/1944.98=0.351,違反《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64/521-2022)第4.1.3條“體形系數小于0.33的限值”,違反4.1.4條“南向窗墻比小于0.35的限值”,需要進行權衡計算。 結構:1.S-5#商業一、二層樓蓋**法配筋圖中1-L2、2-L2簡支梁下部配筋5Φ25;上部配筋2Φ14。支座區上部縱筋截面面積小于下部受力縱筋計算面積的1/4,違反《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9.2.6-1條規定。2.S-5#商業7-12軸大堂結構計算書和總說明中要求框架抗震等級為一級,柱配筋圖中KZ10箍筋直徑Φ8,違反《混凝土結構通用規范》(GB55008-2021)第4.4.9條規定(強條)。3.7#、10#住宅樓地下一層與地上一層剪切剛度比大于2,嵌固端位置設計在基礎頂面位置對一層墻體配筋有影響,建議按嵌固端在地下室頂板位置復核配筋。 暖通:1.7#、10#住宅樓棟樓熱計量裝置未設置在專用表計小室中,違反《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173-2009)中第5.1.3條規定。2.S-5#****商鋪凈高3.98m,防煙分區長邊長度大于36米,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中第4.2.4條規定。 電氣:1.7#住宅樓頂層樓梯間未設置疏散照明,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3.2.3條1款規定。2.7#住宅樓住宅公共門廳未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3.3.2條1款規定。3.7#住宅樓客梯配電回路開關未采用過負荷保護,違反《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6.1.1條規定。4.7#住宅樓室外應急燈防護等級未采用IP67型,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7條7.1)款規定。5.7#住宅樓夾層照明燈具安裝高度距地不高于2.5米,其配電回路開關未采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違反《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55024-2022)第4.5.4條規定。(強條) 6.10#住宅樓頂層樓梯間未設置疏散照明,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3.2.3條1款規定。7.10#住宅樓住宅公共門廳未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3.3.2條1款規定。8.10#住宅樓客梯配電回路開關未采用過負荷保護,違反《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6.1.1條規定。9.10#住宅樓室外應急燈防護等級未采用IP67型,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7條7.1款規定。10.S-5#商業商鋪****商鋪,違反《商店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392-2016)第4.2.6條規定。11.S-5#商業室外應急燈防護等級未采用IP67型,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7條7.1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蹨p企業信用分值1000分(C1-3-02),****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9 | ****設計院有限公司 | “云上**”商住小區建設項目2#樓、9#住宅樓 、地下車庫 | **宏**建筑****公司 | 建筑:1.2#住宅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 》(GB50352-2019)第6.14.2條第1款“屋面采用結構找坡時不應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時不應小于2%”的規定。2.2#住宅一層入口臺階步數1級,違反《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第5.2.3條“臺階踏步數不應少于2級,當踏步數不足2級時,應按人行坡道設置”的規定 。(強條) 3.2#住宅未設置信報箱,違反《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2011)第6.7.1條“**住宅應每套配套設置信報箱”的規定。 (強條) 4.9#住宅地下夾層封閉樓梯間內設置管井門,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6.4.2條第2款“除樓梯間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樓梯間的墻上不應開設其他門、窗、**”的規定。5.9#住宅一層通地下室樓梯間正對梯段設置的樓梯間門距踏步邊緣的距離420mm,違反《民用建筑通用規范》(GB55031-2022)第5.3.6條“公共樓梯正對(向上、向下)梯段設置的樓梯間門距踏步邊緣的距離不應小于0.60m”的規定。 (強條) 6.9#住宅一層通地下室樓梯間未設置扶手,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第6.8.7條“樓梯應至少于一側設扶手”的規定。7.地下車庫B軸交G軸處通向樓梯間處未采用甲級防火門,違反《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2014)第5.2.6條“防火墻或防火隔墻上不宜開設門、窗、**,當必須開設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窗、或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簾”的規定。8.地下車庫未規定人行道、樓梯地面地磚的防滑性能,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 》(GB50352-2019)第6.13.2條“除有特殊使用要求外,樓地面應滿足平整、耐磨、不起塵、環保、防污染、隔聲、易于清潔等要求,且應具有防滑性能”。 結構:結構總說明中關于結構環境類別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設計的相關內容,推薦使用《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GB/T50476-2019)。相關設計說明宜進行調整。 給排水:2#樓屋頂水箱出水管、補水管配水管未設軟管接頭,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4.1.3.5條規定。 暖通:1.2#、9#住宅樓樓梯間散熱器布置影響人員疏散,違反《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中第7.1.5條規定。(強條) 2.9#地下室設備夾層采暖干管穿建筑外墻處未設防水套管,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中第5.1.2(3)條規定。3.9#地下室設備夾層未設置通風系統,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中第6.5.1(5)條規定。4.2#、9#住宅戶內地板輻射供暖加熱管間距及鋪設面積與供熱負荷不符,違反《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JGJ142-2012)第3.5.7條規定。5.地下車庫擋煙垂壁缺少材質說明,違反《擋煙垂壁》(XF553-2012)中第5.1條規定。6.地下車庫防煙分區長邊長度超過75m,違反《**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指南(2022年版)》中第七節四審查疑難點5(3)條規定。 電氣:1.2#住宅樓住宅公共門廳未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3.3.2條1款規定。2.2#住宅樓屋面層安全出口外面未設置應急照明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5條IV-6款規定。3.商網壁燈安裝高度距地不高于2.5米,其配電回路開關未采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違反《建筑電氣與智能化通用規范》(GB55024-2022)第4.5.4條規定。(強條)4.9#住宅樓住宅公共門廳未設置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3.3.2條1款規定。5.9#住宅樓屋面層安全出口外面未設置應急照明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5條IV-6款規定。6.地下車庫未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一氧化碳濃度監測裝置,違反《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 )第5.1.9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扣減企業信用分值1000分(C1-3-02),****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0 | ****集團****公司 | ****中學綜合樓項目 | ******審查中心 | 建筑:1.地下室防水混凝土抗滲等級P6,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55030-2022)第4.2.3條“防水等級一級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的最低抗滲等級P8”的規定。 (強條) 2.屋面采用1道防水層,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55030-2022)第4.4.1條“防水等級二級平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不應少于2道”的規定。(強條) 3.砌體結構外墻未設置防水層,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55030-2022)第4.5.2條第1款“防水等級為二級的框架填充或砌體結構外墻,應設置1道及以上防水層”的規定。(強條) 4.衛生間地面設置1道防水層,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GB55030-2022)第4.6.1條“防水等級一級室內樓地面防水做法不應少于2道”的規定。(強條) 5.二至四層未設置無障礙衛生間,違反《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GB55019-2021)第3.2.4條“公共建筑中的男、女公共衛生間(廁所),每層應至少分別設置1個滿足無障礙要求的公共衛生間(廁所),或在男、女公共衛生間(廁所)附近至少設置1個獨立的無障礙廁所”的規定。(強條) 6.一層男廁所無障礙廁位凈寬0.9m,違反《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第3.9.2條第1款“無障礙廁位應方便乘輪椅者到達和進出,尺寸宜做到2.00m×1.50m,不應小于1.80m×1.00m”的規定。7.教室講臺布置方向不合理,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9.2.2 條“普通教室、科學教室、實驗室、史地、計算機、語言、美術、書法等專用教室及合班教室、圖書室均應以自學生座位左側射入的光為主”的規定。8.北側普通教室無冬至日滿窗**,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4.3.3條“普通教室冬至日滿窗**不應少于2h”的規定。 結構:1.應明確濕陷性場地的建筑類別,使用和維護要求,違反《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GB50025-2018)第3.0.1條第10節規定。2.場地為Ⅰ級非自重濕陷場地,地基處理不用采用砂石墊層,應采用灰土,素土墊層,《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第6.2.1條。處理范圍應符合《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GB50025-2018)第6.1.6條規定。 給排水:1.說明未包括管道貫穿孔口的封堵,違反《建筑防火封堵應用技術標準》(GBT 51410-2020)第5.2.1-5.2.4條規定。2.屋頂消防水箱未明確材質,違反《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5.2.3條規定。3.屋頂水箱出水管、補水管配水管未設軟管接頭,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4.1.3.5條規定。4.消防水池取水口未接于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以下,違反《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第3.0.8.3條規定。(強條) 5.消防泵房排水泵流量不滿足水池溢流排水量,違反《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974-2014)第4.3.5.3條規定。 暖通:1.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未采用現行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50378-2019),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第1.0.6條規定。2.管道穿越隔震層處未設置柔性連接,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3.1.8條規定。3.未注明擋煙垂壁距地高度、設計清晰高度、設計儲煙倉厚度,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2.2條規定。 電氣:1.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未設直流電源接線條件,違反《教育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310-2013)第5.2.6條4.3)款規定。2.屋頂層安全出口外面未設置應急照明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5條IV-6款規定。3.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出口、安全出口附近未增設多信息復合標志燈具,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11條規定。4.消防穩壓泵配電線路在電井敷設未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第10.1.10條3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蹨p企業信用分值1200分(C1-3-02),****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1 | **華茂中天****公司 | 天宸灣2#住宅樓、22#住宅樓、3-1#商業 | ******審查中心 | 建筑:1.2#住宅未規定外墻外保溫防護層厚度,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7.8條“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設置防護層,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規范第6.7.3條規定的情況外,當按本節規定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防護層厚度首層不應小于15mm,其他層不應小于5mm”的規定。2.22#住宅未規定外墻外保溫防護層厚度,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6.7.8條“建筑的外墻外保溫系統應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設置防護層,防護層應將保溫材料完全包覆。除本規范第6.7.3條規定的情況外,當按本節規定采用B1、B2級保溫材料時,防護層厚度首層不應小于15mm,其他層不應小于5mm”的規定。3.22#住宅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 》(GB50352-2019)第6.14.2條第1款“屋面采用結構找坡時不應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時不應小于2%”的規定。 結構:1.2#住宅樓地基處理中砂石墊層厚度不小于2.0米時處理寬度外墻軸線以外寬出不小于600mm,外放寬度違反《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第4.2.3條規定。2.22#住宅樓機房層剪力墻GBZ9截面200mmx600mm,箍筋Φ8@200,墻肢長度不大于墻厚3倍,應按柱要求進行設計,違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016版))第6.4.6條規定。 給排水:1.22#住宅樓噴淋系統未設置泄水閥,違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084-2017)第4.3.2.3條規定。2.3-1#商業、22#住宅樓消防泵揚程105m,室內消火栓系統管道試驗壓力1.4MP(1.45MPa),違反《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12.4.2條規定。 暖通:1.2#住宅樓供回水溫度55/45℃,且與其他子項不一致,違反《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2018)第5.3.3條規定。2.2#住宅樓地下封閉樓梯間與地上樓梯間共用且外窗未設置于首層,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3.1.6條規定。3.22#住宅樓地下一層通風平面圖中合用前室未設置正壓送風口,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第4.7.5條規定。4.2#住宅樓抗震設計未明確設置抗震支吊架范圍,違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工程設計規范》(GB50981-2014)第5.1.4條規定。5.2#住宅樓地下自行車庫排煙設施未明確,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第4.7.5條規定。 電氣:1.3-1#商業設計說明六.4條中消防應急燈具不應采用帶玻璃保護罩,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1條5.1)款規定。2.3-1#商業安全出口外面未設置應急照明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5條IV-6款規定。3.3-1#商業綜合布線系統線路未采用金屬保護管,違反《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16)第7.5.8條2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2 | ****集團****公司 | 金域名庭10#樓建設項目 | ******審查中心 | 建筑:應補充地庫層平面圖。 結構:地下二層A、B軸框架在地下一層及以上以上轉換為剪力墻結構,此處框架梁、柱應按框支梁、柱編號。梁上下縱筋和腰筋應在節點區可靠錨固,圖中按普通框架梁、柱編號,鋼筋錨固方式違反《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第10.2.8-8條規定。 暖通:1.地上樓梯間正壓送風機風量不足,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3.4.2條的規定。2.樓梯間及前室與走道之間的壓差控制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3.4.4條規定。3.未提供采暖熱負荷計算書。 電氣:1.消防應急廣播壁裝安裝高度底邊距地面2.2m,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6.6.2條規定。2.機房層電動排煙窗未進行消防聯動控制,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5.2.6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年產35GW高純太陽能****工廠項目主廠房 | **施圖建設工程****公司 | 建筑:一層F軸、夾層Q軸、多處門跨越1/3軸變形縫,D****聯通門跨越D軸變形縫,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第6.11.9 條第7款“門的開啟不應跨越變形縫”規定。 暖通:1.防煙分區01-1M-03儲煙倉厚度取值有誤,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6.2條規定。2.二層包材庫計算排煙量取值有誤,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6.3條規定。3.室內凈高9.0m的空間未設置擋煙垂壁,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2.4條規定。4.補風口未設于儲煙倉下沿以下,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5.4條規定。 電氣:消防控制室接地板與建筑接地體之間,未采用線芯截面面積不小于25mm2的銅芯絕緣導線連接,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10.2.4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4 | ****集團****公司 | ****小學**項目1#教學樓、綜合樓、風雨操場、多功能廳及室外連廊 | **施圖建設工程****公司 | 建筑:1.1#教學樓C軸外墻接連廊處外門跨越變形縫,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第6.11.9條第7款“門的開啟不應跨越變形縫”規定。2.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各層外墻接室外連廊處外門、一層多功能廳疏散門等跨越變形縫,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第6.11.9條第7款“門的開啟不應跨越變形縫”規定。3.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頂層屋面排水坡度未設計,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第4.3節編制深度要求。4.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北側專用教室講臺布置方向不合理,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 9.2.2 條“普通教室均應以自學生座位左側射入的光為主”規定。5.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一層設置食堂,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6.2.19 條“食堂不應與教學用房合并設置”規定。6.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一層設置了600人多功能廳、6個專用教室、風雨操場、餐廳等功能,本層衛生間潔具總計9個大便器、4個小便器,潔具數量明顯不足,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 6.2.8 條第1款“男生應至少為每40人設1個大便器或1.20m長大便槽;每20人設1個小便斗或0.60m長小便槽;女生應至少為每13人設1個大便器或1.20m長大便槽”規定。7.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9軸各層專用教室等位置窗間墻寬度2.7米,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1.8條“各教室前端側窗窗端墻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窗間墻寬度不應大于1.20m”規定。8.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D軸一層防火分區通高部分與二層防火分區在D軸防火墻外墻交接處間距不足2米,違反《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第6.1.3 條“建筑外墻為不燃性墻體時,防火墻可不凸出墻的外表面,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窗、**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m”規定。9.綜合樓及風雨操場、多功能廳600人合班教室未設置無障礙席位,違反《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第8.3.3條第2款“合班教室、報告廳以及劇場等應設置不少于2個輪椅坐席”規定。 結構:1.1#教學樓結施14,出屋面梁配筋圖,周邊梁編號及跨數不準確,不能正確指導施工。WKL4(2),梁頂鋼筋8Φ12,鋼筋凈間距違反《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9.2.1條規定。2.1#教學樓沒有鋼筋混凝土現澆空心板計算書及圖紙。3.綜合樓、風雨操場多功能廳沒有完整計算書。4.大門連廊12米跨度框架梁,GKL2采用HN450×280,梁高偏小,補充應力,穩定,變形計算。 給排水:各單體工程的給水引入管上均未設置泄水裝置,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10.2.4條規定。 暖通:1.未提供采暖熱負荷計算書。2.未提供設計施工說明。 電氣:1.1#教學樓敞開樓梯間內設置的應急燈具未由燈具所在樓層配電回路供電,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3.4條2款規定。2.綜合樓敞開樓梯間內設置的應急燈具未由燈具所在樓層配電回路供電,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3.4條2款規定。3.綜合樓弱電機房未設消防電話分機,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6.7.4條1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5 | ******公司 | ****小學項目1#綜合樓、2#、3#、4#教學樓 | **施圖建設工程****公司 | 建筑:1.1#綜合教學樓一層美術教室東西向布置,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7.3條“美術教室應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規定。2.1#綜合教學樓一、二層A軸交4、5軸處窗間墻寬度1.6米,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1.8 條“各教室前端側窗窗端墻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窗間墻寬度不應大于1.20m”規定。3.1#綜合教學樓二樓音樂教室門為普通門1027無隔聲功能,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8.6 條“音樂教室的門窗應隔聲”規定。 結構:1.2#,3#教學樓,結構設計說明中框架抗震等級為二級,隔震層(-0.100標高及以下)框架抗震等級應為一級。2.4#教學樓,±0.000絕對標高為1838.200米,基礎混凝土墊層底標高為-3.100米,灰土、素土墊層厚度2.5米,墊層底標高為1832.600米。根據地勘報告,場地自然地面標高為1832.810米至1836.550米,屬于填方區,設計采用的地基處理方案,局部未達到自然地面黃土層,違反《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GB50025-2018)第6.1.5條規定。建議重新確**全,合理的地基基礎及地基處理方案。 暖通:1.設計說明中未明確采暖系統工作壓力,違反《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第4.7.3條規定。2.1#綜合教學樓門廳與走道之間設置擋煙垂壁且門廳未設置排煙設施,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3.1條規定。 電氣:1.1#綜合教學樓二、三層樓梯口未設出口標志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8條1款規定。2.1#綜合教學樓電井未設火災探測器,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附錄D24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 |
16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學擴建9#教學綜合樓項目 | **施圖建設工程****公司 | 建筑:1.二層美術教室東西向布置,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7.3條“美術教室應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規定。2.二層美術教室、預留教室14軸交C、E軸處無窗端墻,D軸處窗間墻寬度1.5米,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1.8條“各教室前端側窗窗端墻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窗間墻寬度不應大于1.20m”規定。3.三樓音樂教室門為普通門1226無隔聲功能,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5.8.6 條“音樂教室的門窗應隔聲”規定。4.綠建設計深度不足,無相關支持報告文件,違反《**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2 版)第4章節編制深度要求。 結構:1.設防地震,罕遇地震的地震影響系數最大值取值違反《建筑抗震設計規范》(2016年版)(GB50011-2010)第3.10.3條,第5.1.4條規定。2.A軸下,立面懸挑構件的邊梁沒有標注斷面及配筋。3.①-⑩軸長度71.8米,應采取有效的減小混凝土收縮和溫度影響的措施,違反《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2015年版))第8.1.1條,第8.1.3條規定。 給排水:9#教學綜合樓給水引入管上未設置泄水裝置,不滿足《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10.2.4條規定。 電氣:二、三層E軸樓梯口未設出口標志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8條1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7 | ****設計院有限公司 | ****市**縣楓樺博悅府住宅小區建設項目—1#、2#住宅樓 | **路達施****公司 | 建筑:消防救援窗的距地高度過大,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條的規定。 結構:1.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乙級,應補充地基變形設計,違反《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第3.0.2條規定。2.下臥層地基承載力計算,下臥層頂面經深度修正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az計算,違反《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GB50025-2018)第5.6.5條規定。3.地勘報告補充濕陷性土層深度及每層土的濕陷量,作為地基基礎的設計依據。核對地基處理的灰土墊層厚度及深度是否符合《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GB50025-2018)第6.1.5條規定。4.補充雨蓬及雨蓬梁的承載力計算。5.1#樓,結施-20,LLK3(1)底部縱筋2 20(6.28cm2),計算結果7cm2,不滿足。 暖通:1.設計說明與熱負荷計算書中商業外窗傳熱系數不一致。2.設計說明與熱負荷計算書中住宅外墻傳熱系數不一致。3.采暖平面圖中管長、間距、負荷數值缺失,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第4.7.5條規定。4.采暖入口裝置大樣圖未設置水力平衡閥,與設計說明所選圖集不一致。 電氣:1.1#****商鋪****商鋪,違反《商店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392-2016)第4.2.6條規定。2.1#住宅樓安全出口外面未設置應急照明燈,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5條IV-6款規定。3.2#****商鋪****商鋪,違反《商店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392-2016)第4.2.6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 |
18 | ****公司 | ****中學擴建工程項目—風景園林、教學實驗綜合樓、地下車庫、總圖、門房工程 | **路達施****公司 | 建筑:1.屋面排水坡度小于2%,違反《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 》(GB50352-2019)第6.14.2條第1款“屋面采用結構找坡時不應小于3%,采用建筑找坡時不應小于2%”的規定。2.二層閱覽室未采用防火隔墻與疏散走道分隔,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條“疏散走道兩側的隔墻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的規定。 結構:1.結構總說明中關于結構環境類別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設計的相關內容,推薦使用《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GB/T50476-2019),相關設計說明宜進行調整。2.地下隔震層外側擋墻剖面示意圖中,預制板(130厚)在外側勾臂支撐長度偏小(150mm),與抗震支座最大水平位移不匹配。3.緩粘接預應力鋼絞線在板內的設置曲線未給出。4.人防基礎筏板平面布置圖中,附加鋼筋的定位尺寸示意不詳。5.抗風裝置后期深化內容不詳。 給排水:教學實驗綜合樓給水引入管上未設置泄水裝置,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 第10.2.4條規定。 暖通:1.四層走道排煙設施的設置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第4.6.3條規定。2.地下車庫放射性監測取樣管管口未位于****中心位置,違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5.2.18條第2款規定。3.采暖總圖未提供水力計算書。 電氣:1.教學實驗綜合樓應急照明集中電源出線回路帶地線,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7.3.3條第1款第2項規定。2.教學實驗綜合樓AKE箱屬消防負荷,兩路進線未采用礦物絕緣電纜,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條第3款規定。3.教學實驗綜合樓綜合布線采用PC管,違反《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11-2016)第7.5.8條第2款規定。4.教學實驗綜合樓室外安裝的應急照明燈具未標外殼防護等級,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09-2018)第3.2.1條第7款第1項規定。5.門房電氣設計說明中,電源一章描述內容與本項目情況不符;弱電線纜未見標注線管。不滿足《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6.總圖AL1箱中路燈出線回路與每盞路燈燈桿內設置的剩余電流保護器的漏電整定值相同,加之出線回路中未標注脫扣時間,導致出現故障電流無選擇性跳閘,違反《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6.1.1條規定。7.總圖路燈回路應進行保護靈敏度校驗及燈具端電壓損失計算,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10.7.4條第1款規定。8.地下車庫ZAT箱中雙電源切換裝置的額定電流偏小,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第7.5.4條第3款規定。9.地下車庫ZAL-WL6回路由防護區引至非防護區時未采用單獨回路,違反《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2023年版))第7.5.16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19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學工程項目—教學樓、實驗樓、文藝樓、綜合樓 | **路達施****公司 | 建筑:一層門廳與開敞閱覽室未采用防火隔墻與疏散走道分隔,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1.2條“疏散走道兩側的隔墻”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的規定。 結構:走廊A段斜交抗側力構件角度較多,僅計算一組-54.4度方向地震作用不滿足實際情況,建議按實際存在角度復核。 給排水:1.教學樓、綜合樓給水引入管上均未設置泄水裝置,違反《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第10.2.4條規定。2.教學樓、綜合樓設計說明中描述的市政供水壓力夏季僅為0.15MPa,引入管設置有倒流防止器,夏季時二層衛生器具用水壓力不能滿足規范要求。 暖通:1.1#教學樓一層防排煙通風平面圖Ⅰ段文化走廊凈高3米,防煙分區長邊長度大于24米,違反《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51251-2017)中第4.2.4條規定。2.1#教學樓供暖立管未設置閥門,違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2012)中第5.9.4(3)條規定。 電氣:1.1#教學樓1#-BAZL箱內帶有消防負荷(其他帶消防負荷的配電箱/柜自查有無類似情況),其電源總進線開關的剩余電流斷路器不應采用熱脫扣型,且漏電時應只報警不跳閘,違反《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6.3.6條)規定。2.1#教學樓1#-ZAL2/2#-ZAL3箱系統圖中引至2/3ALE1箱未采用礦物絕緣電纜,違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1.10條第3款規定。3.綜合樓RDALT箱中,雙電源切換裝置的額定電流偏小,違反《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 51348-2019)第7.5.4條第3款規定。4.綜合樓ZAL1箱內帶有消防負荷(其他帶消防負荷的配電箱/柜自查有無類似情況),其電源總進線開關不應采用熱脫扣型,違反《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6.3.6條規定。5.綜合樓機房層樓梯間安全出口標志燈應在安全出口內側上方設置,違反《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 51309-2018)第3.2.8條第6款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 |
20 | ******公司 | 央御小區項目—2#5#住宅樓 | **路達施****公司 | 建筑:南向窗墻比大于0.35,外墻傳熱系數大于0.45,違反《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64/ 521-2022)第4.3.2條第4款“進行權衡判斷的設計建筑,其體形系數、窗墻比、外圍護結構主要性能參數不得同時有兩項及以上超過限值要求”的規定。 結構:結構總說明中關于結構環境類別的判定及混凝土耐久性設計的相關內容,推薦使用《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GB/T50476-2019)。相關設計說明宜進行調整。 暖通:2#住宅樓一層合用前室正壓送風口缺失,違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第4.7.5條規定。 電氣:單元門禁鎖未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解鎖。違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第4.10.3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21 | 中旭(**)****公司 | 鵬勝花園北區13#-22#住宅樓、地下車庫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察:勘察綱要中,擬建工程勘探點平面布置圖未標注勘探孔深度、類型(鉆孔、探井等)。違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5.2.2條之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 |
22 | ****公司 | 吉泰璟樾 | ******審查中心 | 勘察:1.吉泰璟樾(南區)報告扉頁簽字責任欄,審定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均為同一人,違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2.0.6條3款和《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三條。2.吉泰璟樾(南區)報告中的附表(勘探點主要數據一覽表、地基土主要物理力學指標統計表、標貫試驗成果及液化判別表、重型圓錐動力觸探試驗成果表)均沒有相關人員簽字,違反《工程勘察通用規范》(GB5501-2021)6.2.2規定(強條)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2.0.6條4款規定。3.吉泰璟樾(南區)勘察綱要中,擬建工程勘探點平面布置圖未標注勘探孔深度、鉆孔類型(標貫、取樣等),違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5.2.2條之規定。4.吉泰璟樾(南區)和吉泰璟樾(北區)勘探點測量記錄表中,均沒有勘探點孔口高程記錄,違反《工程勘察通用規范》(GB5501-2021)2.0.2。(強條)5.吉泰璟樾(南區)勘探點原始記錄表,未標注記錄取樣類型(原狀、擾動)和取樣深度位置,違反《工程勘察通用規范》(GB5501-2021)2.0.2規定(強條)和《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四條。6.吉泰璟樾(北區)勘探點原始記錄表,只有機長一人簽字,違反《工程勘察通用規范》(GB5501-2021)4.3.3規定(強條)和《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蹨p企業信用分值800分(B1-3-02、B1-3-03),****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23 | ******公司 | **祥****公司**茗邸建設項目 | ******審查中心 | 勘察:勘察綱要中擬建工程勘探點平面布置圖編制深度不滿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20年版)5.2.2條之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 |
24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望遠鎮新鎮區排水防澇地下管網雨水工程 | **路達施****公司 | 給排水:1.溝槽回填壓實度設計要求和管道基礎做法不滿足標準圖集《混凝土管道基礎及接口》(23S516-4、14)。 2.場區地下水對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和混凝土均有弱腐蝕性,管道、檢查井等宜增加防腐設計。 3.雨水口連接管串連雨水口超過3個,不滿足《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2021)第5.7.3條規定。 4.****泵站出水口均未設置警示標識,不滿足《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2021)第5.9.2、6.5.5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25 | ****設計院有限公司 | **市2023年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長勝路雨污分流工程 | **路達施****公司 | 給排水:1.Y26井預留管管底標高低于主管管底,排水不暢。 2.Y12井管道交接處水流轉角小于90°,P7-P8段污水管道水流轉角小于90°,不滿足《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2021)第5.3.2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 |
26 | ****設計院有限公司 | ****北部閱北六路(觀湖路-康養路)道路及地下管線工程—給排水、道路工程 | **路達施****公司 | 給排水:1.給水管道圖紙中未明確暗桿閘閥帶啟閉刻度,不滿足《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2014)第8.3.1條規定。 2.場區地下水對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鋼筋和混凝土均有弱腐蝕性,管道、檢查井等宜增加防腐設計。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27 | ****公司 | **縣縣城防洪排澇工程—**街、**路、政府西路雨水管道建設工程、泄洪通道、興彭大街排水改造、經二路排洪管道工程 | **路達施****公司 | 給排水:1.排水管道出水口未設置警示標識,不滿足《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2021)第5.9.2條規定。 2.經二路排洪管道Y12井上游為d2000鋼筋混凝土管,下游為d1500,管徑由大變小超過2級,不滿足《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2021)第5.2.11條規定。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
28 | ****公司 | **縣2023年移民致富提升行動--花馬池鎮惠澤、裕興排水管網改造項目花馬池鎮惠澤、裕興排水管網改造 | **施圖建設工程****公司 | 給排水:W16-W23管道坡度為0.6%,W23-W35管道坡度為0.3%;W95-W109管道坡度依次為0.8%、2.5%、1.3%、1%,排水管道坡度設置不合理,易造成淤積。 | 對照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相關整改資料及整改報告。****建設部、抄送企業所在地省級主管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