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序號 | 品名 | 粒形 | 數量 (噸) | 儲糧形態(包裝/散裝) | 產地 | 生產年度 | 色澤氣味 | 等級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脂肪酸值(KOH/干基)/(mg | 鎘(mg | 總汞(mg | 鉛(mg | 無機砷(mg/kg) | 雜質(%) | 品嘗評分值/分 | 水分(%) | 互混率(%) | 黃粒米(%) | 谷外糙米(%) | 黃曲霉毒素B1(ug | 衛生指標 | 交貨地點及倉號 |
24C24XJD111401 | 中晚秈稻 | 長顆粒 | 950 | 散裝 | **、**、**、**、**、** | 2024 | 正常 | 三級及以上 | ≥75.0 | ≥44.0 | ≤20.0 | ≤0.2 | ≤0.02 | ≤0.2 | ≤0.35 | ≤1.0 | ≥70 | ≤13.5 | ≤5.0 | ≤0.7 | ≤1.8 | ≤9 | 按GB2715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 ****儲備庫3-1號倉 |
特別約定:
1、競價交易成交價格為買方倉內平倉價,板前費為30元/噸(包裝/散裝),費用由賣方承擔;承儲庫點按30元/噸收取板前費用的,應開具增值稅發票給中標方。
2、各標的物的產地、品種、粒型、生產年限必須一致。
3、發運前,買方有權安排人員到現場看樣。由賣方原因導致買方需進行二次(及二次以上)看樣的,看樣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且不對入庫期進行相應延期。入庫前賣方及時提供該標的糧食產地所在省有資質檢驗機構出具的完整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抽樣基數不得少于采購數量。賣方入庫時提供運輸和發貨地點證明給買方(鐵路/水路:貨物運單、發貨點相關單位蓋章的過磅單、火車站(**、碼頭)至承儲企業汽車運輸軌跡圖片;公路:發貨點相關單位蓋章的過磅單、過路費發票、汽車運輸軌跡圖片),賣方不提供的,買方有權拒收,且賣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賣方對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負責。發運期間,買方有權派人全程監督發貨。
4、水雜扣量:買方對來源糧一律需經過機入倉且對來源糧進行逐車檢驗,來糧雜質>1.0%,≤1.5%的,需清理至符合采購清單標準后方可入庫,清理出的雜質隨車退皮,雜質>1.5%的拒收。來糧水分>13.5%,≤14%的,按折標計算后的2倍扣量(計算公式為:(毛重-皮重)×[(入庫水分-國家標準水分含量)/(1-國家標準水分含量)]×2);水分>14%的拒收。水分和雜質小于國家標準的,不予增量。入庫過程中,買方做好逐車檢驗工作,入庫中晚秈稻谷需進行稻谷新鮮度測定,如有爭議也可進行脂肪酸值檢測,對不符合清單質量要求的糧食可以拒收。在入庫過程中對檢驗結果有爭議的,賣方可同承儲庫點共同申請認定有資質的糧油檢驗機構檢驗,爭議處理以出具的檢驗報告為依據,檢驗費用由過錯方承擔。蟲糧按照《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10〕178號)執行,蟲糧等級達到《糧油儲藏技術規范》規定的一般蟲糧等級的糧食,接收方必須對蟲糧進行滅蟲處理,因滅蟲而產生的直接費用和造成的損失,據實核算,由發糧方承擔。遇有特殊情況時,收發雙方協商解決。蟲糧等級達到嚴重蟲糧的拒收。
5、中標方應當嚴格執行《糧食運輸技術指南(試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范》等國家糧油運輸技術規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載具(火車皮、車輛、包裝物、油罐、鋪墊物等)裝運糧油,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
6、入庫驗收扦樣:糧油質量扦樣檢驗執行《政府儲備糧油質量檢查扦樣檢驗管理辦法》(國糧標規〔2023〕60號)。
7、入庫糧****改革局委托的糧油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質量指標、品質指標、食品安全指標不符合采購清單要求的退貨。退貨造成的保管費等經濟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8、結算方式:入庫糧食結****改革局委托的糧油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出具檢驗報告后,檢驗結果合格且賣方提供相關資料(情況說明、增值稅發票等)后,一次性辦理貨款結算手續,如質量結果為不合格,達不到買方規定的入庫質量要求,賣方負責把不合格的糧食在20個工作日內拉出買方承儲庫點并退回已付貨款,同時承擔保管費等經濟損失,并承擔違約責任。買方結算貨款前,賣方據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檢驗費用由賣方承擔。
9、買方為確保在輪空期內完成入庫工作,賣方必須在雙方簽訂競價交易合同后45日內完成入庫工作,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
10、賣方應確保向買方銷售的糧食來源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非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陳糧或中央、****政府儲備輪出陳糧,且賣方不得出現以陳頂新、以次充好、摻雜使假、“轉圈糧”等違規違法行為,也不得出現涉及危害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為,同時賣方應就前述事項向買方及承儲庫點出具承諾書(詳見交易清單附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或履行完畢后發生上述情形之一的,買方有權采取如下全部或部分措施:
(1)解除合同;
(2)全額沒收賣方繳納的保證金;
(3)要求賣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后果,并賠償買方及承儲庫點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預期收益損失、索賠以及為追究其責任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補救措施的費用、律師費、訴訟費、鑒定費、審計費、評估費、因遭受行政執法而支出的罰款等)。
10、本交易清單與交易公告等共同組成本次交易的合同文件,參與本次交易的買賣雙方均應受前述文件約束。
11、除采購清單要求的指標外,其他質量、品質、食品安全指標按國家GB1350-2009、GB/T20569-2006、GB 2761-2017、GB2762-2022、GB2715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12、付款期:買方必須在交易成交后30天內將貨款分****交易中心專用賬戶。
13、**縣****公司聯系人:經理 劉永祥:151****7838。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