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 目 | ****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 |
項目類型 | 城市建設類 |
建設單位 | **** |
編制單位 | **** |
監測單位 | ****公司 |
地理位置 | **省-**-**縣 |
說 明 | 2017年9月,《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取消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行政許可事項,轉為生產建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依據水利部印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和《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水保[2019]160號)對生產建設單位自主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做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建設單位********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建設單位委托****完成了《****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市****水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會,參會的單位有主體監理單****公司,水土保持監測單位****公司,施工單位****,主體設計、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和3名省級特邀專家等代表。驗收組認為,****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實施過程中落實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復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任務,水土流失防治指標達到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目標值,符**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條件。驗收****水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通過驗收。經驗收組與議審議,形成了《****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電站**縣對坪集鎮防護工程水土保持監測總結報告》。 現將本次驗收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聯系人:馬玉清 聯系方式:135****0222 水土****機關:****水利廳 聯系電話:028-****6196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