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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2009〕60號)、《關于印發的通知》(黔環通〔2010〕201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年產3萬噸再生**回收加工破碎項目環境影響報告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1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856-****326
通訊地址:**省**市**區****服務中心
郵編:554300
文件名稱 | |
審批文號 | 銅環表〔2024〕90號 |
審批時間 |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