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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于〈****32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及余熱發電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申請審批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開發區****工業園內,采用新型干法預分解生產工藝,**一條3200噸/**泥熟料生產線,配置6兆瓦純低溫余熱發電裝置(1套6兆瓦汽輪發電機組)。項目建成后年產熟料96萬噸,年產水泥118萬噸,年發電量2498萬千瓦﹒時。項目主體工程主要包括原料制備系統、煤粉制備系統、熟料燒成系統、水泥粉磨系統、余熱發電系統等生產裝置,配套建設氨水儲罐、柴油儲罐、原輔材料儲運系統、供電、給排水系統及廢氣、廢水、固廢治理等環保設施。工程總投資122572.1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18萬元,占總投資的4.91%。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我局審批即擅自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有關規定。
二、該項目建設符合《水泥制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原則(2024年版)》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第三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開發區總體規劃(2020-2035)(修編)》及規劃環評要求。兵團工信局發布了《****產能置換方案的公告》。
項目實施后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須嚴格落實《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24〕5號)有關要求及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并實施嚴格的環境管理制度和環境監控計劃,建立及時有效的應急響應與聯動機制。綜合考慮,****公司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三、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戰略、美麗兵團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相關要求,樹立生態保護和環境質量改善理念,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采用國內外成熟可靠、技術先進、環境**的工藝技術方案,選用優質裝備和原材料,強化各裝置節能降耗和減污降碳措施,減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嚴格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水泥回轉窯窯尾廢氣經密閉管道收集,采用“分級燃燒+低氮燃燒+SNCR(配套精準噴氨)+SCR脫硝+覆膜脈沖袋式除塵器”工藝處理后通過116米高排氣筒排放;其他65處產塵點,均經負壓收集,采用覆膜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相應排氣筒排放。窯尾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執行《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24〕5號)中附表1有組織排放指標限值(顆粒物: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要求,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1現有與**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氨排放執行《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中水泥行業績效分級指標A級企業氨逃逸限值要求;其他有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執行《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24〕5號)中附表1有組織排放指標限值(顆粒物:10毫克/立方米)要求。
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治理措施控制物料儲存、物料輸送、生產工藝等環節無組織排放。
物料儲存環節:石灰石、煤矸石、鐵礦粉、原煤等原燃料均存放在封閉預均化堆場內,堆場產塵點安裝噴淋設施;熟料封閉儲存,熟料庫配備袋式除塵器;生料、干粉煤灰、礦渣微粉、成品水泥等粉狀物料均采用密閉料倉儲存,庫頂配備袋式除塵器;車輛行駛區域及出入口地面硬化并安裝自動門。
物料輸送環節:散狀原燃料及產品卸車、上料均在封閉廠房內進行、配料、輸送過程全密閉;物料采用封閉式皮帶、斜槽、斗提運輸,確保正常生產時各轉載、下料口等產塵點保證無可見煙粉塵外逸與撒料;除塵灰采用罐車密閉運輸。
生產工藝環節:輔料、混合材等物料在廠內破碎時,破碎機進料口設置集氣罩,出料口采用密閉裝置,并配備除塵設施;磨前喂料裝置與集氣罩連接處密閉;窯系統保持微負壓,定期檢查;熟料冷卻機卸料口設置集氣罩,配備除塵設施;氨水采用專用罐車運輸,配套氨氣回收裝置;氨水罐區及易泄漏點位設置氨氣泄漏檢測措施。
其他環節:廠區道路全部硬化,及時清掃、定期灑水;廠區出口或汽車運輸料場出口配備高壓清洗裝置,對所有貨物運輸車輛的車輪、底盤進行沖洗。
廠界顆粒物、氨無組織排放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量分別不得超過75.752噸/年、227.448噸/年和62.581噸/年。
加強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嚴格執行水泥行業能源消耗限額要求;合理選擇供電電壓和供電方式;實行各生產線、工段耗能專人管理,避免大功率設備頻繁啟動,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三)落實清潔運輸管理要求。嚴格按照《重點行業移動源監管與核查技術指南》要求,加強移動源管理。進出企業原燃料近期采用新能源車輛運輸,遠期根據配套石灰石礦山情況,適時采用皮帶通廊運輸。產品運輸車輛、廠內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須達到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措施要求。原輔材料、燃料、產品及副產品等運輸車輛進出廠區的出入口均安裝門禁及視頻監控系統采集數據,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規范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出廠及廠內運輸車輛基本信息電子臺賬,實施信息自動記錄,實時保存、更**上傳。
(四)嚴格落實各項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回收利用的原則建設給排水、污水處理及回用系統。軟水制備廢水、鍋爐排水、循環水系統排水經沉淀、過濾處理后回用于循環水系統及廠區抑塵;生****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城市雜用水水質限值要求后,用于廠區灑水降塵及綠化噴灑。
(五)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頭防控、分區防治、污染監控、應急響應的原則進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嚴格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滲技術指南(試行)》要求,采取分區防滲措施,對氨水罐區、柴油儲罐區、事故水池、污水處理站、危險廢物貯存庫、脫硝系統等區域進行重點防滲。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壞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全。
加強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測。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制度,制定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方案。根據污染源分布和地下水徑流方向,合理設置監控井和土壤監測點,確保及時發現廠區滲漏情況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對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環境影響。
(六)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加強危險品儲運和使用管理,按規范設置報警、緊急切斷及緊急停車系統,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監測報警系統。
氨水儲罐與生產設施保持足夠防火間距;儲罐設置高低液位報警系統,自動監測罐內液位高低,并與進料關閉裝置聯鎖。罐區周邊設置圍堰及料液收集設施,事故泄漏料液送備用罐回收利用。廠區設置足夠容積的事故水池,確保有效截留未經處理的事故廢水,收集的****中心****處理廠妥善處理。
按規定開展脫硫脫硝、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責任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培訓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有效防控環境風險。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減輕或消除對大氣、土壤、地下水環境的污染。
(七)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減量化、**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廢SCR催化劑、廢機油、化驗室廢液等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強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的環境保護措施,有效防范突發環境事件。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建設和管理危險廢物貯存庫。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處置須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相關要求,其中,除塵系統收集粉塵回收利用,廢棄布袋、廢舊耐火磚、廢包裝袋、軟水制備產生的活性炭等分類收集處理。
(八)嚴格落實聲環境保護措施。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有效控制噪聲污染,加強廠區內固定設備、運輸工具、貨物裝卸等噪聲源管理,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
(九)嚴格落實各項污染源和生態環境監測計劃。建立污染源臺賬制度,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水泥工業》(HJ848-2017)及《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24〕5號)相關要求定期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定期向公眾公布污染物排放監測結果。
按規定分別在窯尾、燒成窯頭、煤磨、水泥輥壓機磨粉、水泥球磨機磨粉等污染物排放口安裝煙氣排放連續在線監測系統(CEMS),其中窯尾排氣筒CEMS包含氨污染因子;在線監測數據不允許經工控機處理,須直接采集傳輸;主要生產裝備和污染治理設施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重點環節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全廠環境管控平臺,記錄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相關監測監控和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清潔運輸情況;自動監測、DCS系統等數據至少保存五年以上,高清視頻監控數據至少保存一年以上。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過程監控和視頻監控設施均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并驗收。
(十)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落實防沙治沙措施,防止施工廢水、揚塵、噪聲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
(十一)完善企業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加強環境管理。在項目施工和運營過程中,主動發布企業環境保護信息,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渠道,加強宣傳與溝通工作,及時解決公眾反映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訴求。
四、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應嚴格落實《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24〕5號)及《建材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工信部聯原〔2023〕129號),確保項目建成投運后滿足水泥行業超低排放及環保績效A級指標要求。
五、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施工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應明確環保條款和責任,認真落實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按規定程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的,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在項目發生實際排污行為前,按照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認真梳理并確認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后,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
七、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應作為環境影響后評價的重要依據。
八、****生態環境局要履行屬地監管職責,依法依規對“未批先建”進行查處,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后監管主要責任,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送****生態環境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