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省實施<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經研究,現就擬征收土地發布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該項目擬征收**市孟****社區集體土地。
擬征地范圍地塊一:****社區集體土地,****社區集體土地,****社區集體土地,****社區集體土地。
地塊二:****社區集體土地,****社區集體土地,南至**西路,****廣場。
地塊三:****社區集體土地,西至大河路,南至**路,****社區集體土地
具體范圍以土地勘測定界為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擬征收土地用于實施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建設行為,土地征收后擬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第三項征收土地情形。
三、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
擬征收******社區集體土地1.3367公頃,其中農用地1.3366公頃(其中耕地0.3073公頃、園地1.0293公頃、其他農用地0.0173公頃),建設用地0.0001公頃。
本公告發布后,**********局****分局、區財政局、西霞院街道等單位據實對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情況開展全面調查,調查結果應當由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予以配合。
四、社會風險評估
根據《****省委****政府關于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信訪評估的意見》(豫發〔2007〕22號)和《****辦公廳******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4〕139號)規定,********發改委、信訪局、****規劃局**分局、西霞院街道等相關部門及擬征地村、組干部組成****小組,對該項目擬征收土地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五、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種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公告時間: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