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調查項目為**區正和府小區一、二期住宅建設項目,位于**回族自治區**市**區**路以北、**街以西、**街以東、**路以南,建設住宅、商業、****社區配套。占地面積為133220.66m2。中心坐標為:EE106°46′20.405″,N39°12′57.046″。本項目區域原用地為其他草地及沼澤地,規劃用地為居住用地。
通過地塊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并結合地塊歷史衛星影像資料整理分析可知:建設項目區域內現狀用地性質主要為草地及沼澤地,2004年至2006年主要種植小麥、玉米等農作物,2006年至今主要為其他草地及沼澤地。相鄰區域情況:2004年至2006年,項目東側為農用地,主要耕種農作物,2007至2011年,項目東側主要為草地,2012年項目東北側建設吉興﹒城市經典小區,2015年項目東南****幼兒園;2004年至2008年項目南側為農用地,2009年至今為行政辦公用地,****檢察院、****法院及**區人才公寓;2004年至2010年,項目西側為農用地,2011年至今為濱河一號居民區;2004年至2013年,項目****分園藝鎮居民區,2014****廣場,主要為五金建材、裝飾裝修、家居、休閑、小商品、辦****中心(只進行銷售,無加工環節)。
地塊內及相鄰地塊****工廠、企業。調查地塊周邊1km范圍內用地現狀主要包括居民區、學校等。調查地塊不涉及工礦用途、規模化養殖、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歷史上不存在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不存在固廢填埋情況;歷史上不涉及工業廢水污染;該地塊歷史上無檢測數據表明存在污染;歷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況;地塊緊鄰周邊無污染源;現場調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跡象;地塊內無輻射源情況存在;地塊相關資料較齊全,判斷依據充分。
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認為,**區正和府小區一、二期住宅建設項目地塊受自身利用歷史和周邊居民活動影響的可能性小,地塊當前和歷史上無可能得污染源,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不會對人體健康風險造成影響,建設項目區域內土壤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T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要求,可以開發建設,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故本次調查活動在第一階段可以結束。
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
聯系人:王杰 聯系電話:184****0888
調查單位:**竭誠****公司
聯系人:梁工 聯系電話:185****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