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及信息公開要求,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作出審批意見。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電話:0873-****929、0873-****242****服務中心受理窗口)
通訊地址:彌****生態環境局**分局
郵 編:652399
項目名稱 | **市**河治理工程 | 建設地點 | **省**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市巡檢司鎮和虹溪鎮 | 建設單位 | **** |
環評文件類型 | 報告表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博曦****公司 | ||
項目概況 | |||||
****(以下簡稱“建設單位”)對位于**市巡檢司鎮和虹溪鎮的**河進行治理,**河治理河道長8.1km,**堤防長度為14.72km,護岸0.72km,包括左岸治理堤防長7.43km,右岸治理堤防長度7.29km,左岸治理護岸長0.36km,右岸治理護岸長0.36km。**人行橋3座,排澇涵管21座,親水平臺30座。建設單位于2023年11月9日取得了《****水務局關于準予**省**市**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的行政許可決定書》(彌水復[2023]15號),項目代碼:****。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
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嚴禁超范圍施工,最大程度的減小對地表和植被的破壞,施工結束后,各種臨時用地必須盡快進行土地整治并覆土植被:臨時占用的耕地,在施工結束后應復耕,臨時占用的其它地類,在施工結束后應恢復植被; 施工期大氣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定期灑水,并在旱季大風日加大灑水量及灑水頻次,砂石料等應有專門的堆存場地,并建圍欄,避免易產生揚塵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必要時加防護蓋,抑制揚塵產生;臨時堆土場堆放的表土應采用土袋圍擋并采用土工布進行覆蓋; 施工期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場地需設置1座2m3的沉淀池收集施工廢水和工作人員洗手廢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施工物料堆場應盡量遠離地表水體,并設置在徑流不易沖刷處,粉狀物料堆場應配有草包蓬布等遮蓋物并在周圍挖設明溝以防止徑流沖刷; 施工期聲環境保護措施:施工過程中加強管理、合理操作,同時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施工期固廢處置措施:施工產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統一收****小組垃圾堆放點,****小組垃圾的負責人統一清運; 運營期:工程建成后,對河道兩岸的植被和生態系統的恢復建設,可改善項目區域的生態環境和自然景觀,植物的吸附作用有利于改善所涉河道的水質狀況,使流域的水生生態系統趨向于穩定,對水生生態環境也將帶來較大的有利影響,本項目屬于河道整治工程,項目運營期無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棄物產生。 | |||||
公眾參與情況 | |||||
無 | |||||
****政府所作出的相關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文件 | |||||
無 | |||||
擬審批意見 | 擬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