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
發布時間:2024-05-08 |
**縣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無 一、出讓人 名稱:**** 場所:**縣懷城街道上郭北路69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省公共**交易平臺網站 場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省**縣洽水鎮廟坪**玻璃用脈石英礦 開采礦種:玻璃用脈石英 地理位置:**省**縣洽水鎮 面積:0.7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儲量:2698.80kt 開采標高: +750米至 +330米 **開發利用情況:19萬噸/年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應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經評審通過后,須與****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管理“三方”協議》《土地復墾資金提取和使用監管協議》,并認真履行協議中的相關義務。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擬出讓年限:14年 起始價:21萬元 起始出讓收益率:3.1%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國境內的營利法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該采礦權為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二)競買人必須具備與申請競買采礦權開采相匹配的實力條件,提供公告、掛牌期間中****銀行或分支機構出具的人民幣5000****銀行資金證明文件(開發利用方案設計礦山固定總投資為8177.92萬元)。 (三)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能通過**省公共**交易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只有通過網上注冊,按要求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 1、近三年以來,在自然**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主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名錄且未移出的礦業權人; 2、曾在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約定簽訂或履行《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曾在礦業權出讓或采礦權相關活動中因不履行相應義務被****管理部門解除《礦業權出讓合同》或被行政部門進行處罰的; 3、被列入其他部門違法名錄、黑名單、嚴重失信企業名錄的;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6月05日 掛牌時間: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19日 網上地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請競買人直接登錄**省公共**交易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n/)查詢、下載。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19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能通過**省公共**交易平臺網上交易系統(網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只有通過網上注冊,按要求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網上掛牌截止由“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確定。在公告規定的網上掛牌截止時間: 1、無人報價的,“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網上掛牌不成交。2、有1人報價的,“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當前報價者為競得人,“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網上掛牌成交。 3、有2人或2人以上報價的,“網上交易系統”將顯示最高報價,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競價,競買人應當在網上掛牌時間截止后5分鐘內做出是否參加網上限時競價的決定并提交“網上交易系統”,超過5分鐘未提交的,則視為其不參加網上限時競價活動。 3.1在5分鐘詢問期內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報價最高者為競得人,“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網上掛牌成交。 3.2在5分鐘詢問期內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 八、風險提示 (一)競得人因**范圍、配套設施范圍的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當地村、小組及村民無法達成協議,或建設運輸道路、電力、水利設施等項目無法通過相關部門審批,而導致礦山無法按期建設和生產,屬競得人自身原因導致,并自愿承擔因無法履行本公告約定事項而導致的違約責任,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二)競買人必須要充分了解和熟悉現行的礦產**開發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政策,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所造成的風險由競買人自行承擔。**范圍已完成的《礦產**儲量核實報告》《礦產**開發利用方案》等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并由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備案,但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此,競買人應知悉并自行評估和承擔風險。 (三)礦山開采及生產銷售等配套設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文件規定,競得人應自行評估投資費用。 (四)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本方案所列條件、約定等,應提前實地熟悉**周邊的現狀,**四鄰是否有滿足礦山生產規模和礦產品輸出的運輸通道,自行評估可能造成日后無法正常采礦或運輸的風險。 (五)礦山開發所需審批要件,如產能核定、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法律法規政策的特殊要求,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慎重決策,風險自擔。 (六)競買人應****人民政府、****小組調查確認**以及配套設施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權益、是否存在權屬爭議等事宜。競得人須自行理順屬地村民關系,自行承擔有關征租土地、青苗、村道、村民飲用水、房屋搬遷等補償費用。礦山建設開采過程所涉及交通、電力、水利等生產生活設施的,由競得人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本次采礦權出讓范圍所涉及的土地權屬和其他地上附著物(如林木、耕作物、固定設施),以及道路、安全距離內的房屋及輸電線等相關權屬的處置,因補償、拆遷等問題需與周邊村及群眾協商的事宜較多,競買人申請人在競買前應到采礦權屬地現場考察,并向**所在鎮、村充分了解清楚具體情況。對競得后可能向第三方作出補償等問題,由競得人依據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決,相關費用和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競得人承擔。 (七)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實地現狀及本方案所列條件、約定等,競買人繳納交易保證金視為對本次出讓活動所列條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競買人如對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有異議的,應在“掛牌公告時間”結束5個工作日前向****提出(其他時間以及非工作日不受理異議申請)。 如對掛牌出讓內容有咨詢了解需求的,可在“掛牌公告”發布期間電話或來函詢問。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得人有違反《礦業權交易規則》《**省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財政部 自然**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的情形或下列情形之一時,屬于根本性違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結果或解除《掛牌成交確認書》并依法依約不予退還交易保證金,對采礦權出讓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采礦權出讓人有權對標的物重新組織出讓活動: 1、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2、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的;3、不按掛牌公告規定提供有關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手段競得的;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合同約定沒收交易保證金的其他行為。 (二)競得人必須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采礦權新立登記所需的材料要件,并按有關規定申請登記。 競得人有以下情形時,視為根本性違約,已繳納出讓收益(含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并對標的物重新組織出讓: 1、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未提交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的。 2、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已提交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但因申請材料不符****機關退件,再次提交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時已超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2個月的。 (三)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按照掛牌公告的約定與采礦權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逾期不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視為根本性違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掛牌成交確認書》,其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繳納了采礦權出讓收益的上繳國庫。競得人不在規定時限內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視為自動放棄標的物,其交易保證金不予退回。 (四)競得人不遵守本公告“十三、特別約定”全部內容的,采礦權出讓人有權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收回出讓標的物,并重新組織出讓活動,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已頒發采礦許可證的,****機關有權公告廢止。 十一、其他內容 (一)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接受競買申請和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傳真、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競買申請和報價。 (二)競買人應當及時關注網上掛牌交易信息。本公告內容如有調整,****交易中心****中心后續發出的修改、補充公告內容與本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內容有矛盾時,以日期最新的為準。 (三)本公告涉及的時間期限,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的時間為準。 (四)本公告有關內容的解釋權屬于********交易中心****中心。未盡事宜依照有關規定辦理。(五)本次出讓采礦權的所有款項以人民幣計價并支付。 (六)掛牌出讓采礦權的詳細資料可在**省公共**交易平臺中瀏覽及下載。 (七)競買人如對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有異議的,應在“掛牌公告時間”結束5個工作日前向****提出(其他時間以及非工作日不受理異議申請)。 如對掛牌出讓內容有咨詢了解需求的,可在“掛牌公告”發布期間電話或來函詢問。(八)本公告同時在下列網站和媒介發布 自然**部門戶網站:http://www.****.cn/ **省公共**交易平臺網站:https://ygp.****.cn/ggzy-portal/#/441200/index ****政府網站:http://www.****.cn/ 本公告在****門戶網站、**省公共**交易平臺網站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 2024年05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