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80/202312-00051 | 組配分類:審批結果信息 | |
****運輸廳 | 主題分類:港航、海事、船舶、船員 | |
****關于淮宿蚌鐵路**西牽引站220kV外部供電工程跨越沱河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的審核意見 | ||
通航條件影響評價 | 文 號:皖交港航函〔2023〕513號 | |
廳港航處 | 發布日期:2023-12-26 15:14:50 | |
2023-12-25 | 生效日期:2023-12-25 | |
暫無 |
國****公司****公司:
你公司申請辦理淮宿蚌鐵路**西牽引站220kV外部供電工程(項目代碼:****)跨越沱河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材料(以下簡稱《航評報告》)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國航道法》《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運輸部令2019年第35號),經審核,現予以通過。具體審核意見如下:
一、工程選址與平面布置
擬建線路工程于**市**縣境內徐樓閘上游約2.25公里處跨越沱河航道。工程處航道順直、河勢總體穩定,工程與相鄰涉航建筑物距離滿足要求,與**規劃無沖突。線路跨越航道檔檔距382米,兩側桿塔均位于大堤背水側,一跨過河。同意《航評報告》中的工程選址與平面布置。
二、代表船型、船隊
沱河航道規劃等級為Ⅳ級,原則同意《航評報告》中選取500噸級貨船(67.5米×10.8米×1.6米、總長×總寬×設計吃水,下同)、500t級貨船(44米×8.8米×2.3米)、1頂2×500噸級頂推船隊(111米×10.8米×1.6米)、1拖6×500噸級拖帶船隊(275米×8.8米×2.3米)作為代表船型、船隊,1000噸級貨船(60米×10.8米×3.0米)作為兼顧船型。
三、設計通航水位
原則同意《航評報告》中工程處設計最高通航水位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29.35米(1985國家高程基準,下同)。
四、通航凈高
擬建線路跨越檔纜線設計垂弧最低點高程54.43米,通航凈高25.08米,滿足Ⅳ級航道通航要求。
五、航道與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原則同意《航評報告》提出的航道與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建設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統籌設置管線標,并負責標志的日常維護。
六、作出本審核意見的基礎性資料
《淮宿蚌鐵路**西牽引站220kV外部供電工程跨越沱河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運輸局關于符合性意見的函>的復函》《**省地方****服務中心關于淮宿蚌鐵路**西牽引站220kV外部供電工程跨越沱河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的意見》。
七、有關要求
(一)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本審核意見要求開展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局及相關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應向負責航道現場管理的機構報送建設項目施工圖中涉及航道、通航內容的資料。與航道、通航有關的建設內容完工后,應向負責航道現場管理的機構報送建設項目審核意見執行情況、施工臨時設施及殘留物的清除情況等資料。
****交通運輸局按照《中華人民**國航道法》、《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要求組織相關管理機構,對本審核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航道、通航有關的建設內容完工后,應將監督檢查情況、建設單位關于審核意見的執行情況等報送安****執法監督局。
八、其他事項
(一)本項目的建設單位、項目名稱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項發生變化的,建設單位應當向我廳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項發生較大調整且航道通航條件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開展補充或者重新評價,并重新報送我廳審核。
(二)自本審核意見簽發之日起三年內未開工建設,或者開工建設前因重大自然災害、極端水文條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建設單位應當重新申請辦理審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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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